中科金财(002657):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6年09月28日 18:07:29 中财网
原标题:中科金财: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公告编号:2026-024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9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24日以电话、书面方式通知各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朱烨东主持,出席会议应到董事8名,出席董事8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鉴于朱烨华已辞去公司副经理兼财务总监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会议同意聘任王辉担任公司副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请见附件一)。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2.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鉴于朱烨华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会议同意选举王喆担任公司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如果股东会同意选举王喆担任公司董事,则选举王喆担任朱烨华担任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简历请见附件一)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具体内容请见附件二。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详见2026年9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于该股东会上审议本次董事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2026年9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附件:个人简历
王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中国农业大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任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辉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王喆,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80年出生。毕业于鞍山科技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入职公司,现任公司AI高级算法专家,负责多家大型商业银行AI项目开发、交付等工作。曾荣获2014年海淀园经济技术创新标兵等荣誉。

王喆持有公司股份2,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附件二: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七十二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副 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 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第七十二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 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 主持。
第一百〇九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 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职工代 表董事 1人,独立董事 3人。董事会 设董事长 1人,副董事长 1人。董事 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中的职工 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 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 举产生。第一百〇九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 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职工代表董 事 1人,独立董事 3人。董事会设董事 长 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 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 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 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 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 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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