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韵升(600366):宁波韵升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二○二六年十月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安排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10月 9日 14点 0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扬帆路 1号公司展厅会议室三、主持人:董事长 竺晓东先生
2026年 10月 9日 议案一关于选举陈栢鸿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后的治理结构,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于 2026年 9月 1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任独立董事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推选陈栢鸿(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次发行的 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陈栢鸿作为独立董事的津贴自任职生效之日起按照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执行。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报告人:赵佳凯 2026年10月9日 附件:独立董事简历 陈柏鸿先生:男,1980年10月出生,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士,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特许金融分析师,现为迈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首席顾问,曾就职于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中两家、香港交易所、国泰君安融资有限公司等,并先后于数家港股上市公司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司秘书等职务。陈柏鸿先生与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表决办法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办法: 一、股份和表决权 对第1项议案进行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二、议案和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股东会要对公司第1项议案进行表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表决单填写和有效确认 股东在填写表决单时,在“赞成”、“反对”、“弃权”三栏中选一栏,并在该栏下打“√”,未作任何符号亦表示“弃权”。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宁波韵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五、计票人、监票人的产生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推选本次股东会的计票人、监票人,由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鼓掌通过。 六、以上表决办法,由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鼓掌通过。 报告人:竺晓东 2026年10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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