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河(300619):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金银河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6]25008320108 司农专字 号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银河)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6年9月19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金银河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金银河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金银河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金银河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金银河《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如实反映了金银河截至2026此页无正文,为金银河司农专字[2026]25008320108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林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林嘉灿 中国广州 二○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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