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发展(000838):部分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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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9月27日 18:06:3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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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ST发展: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
*ST发展 公告编号:2026-061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
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财信地产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控股股东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地产”、“控股股东”)所持有的46,696,315股,占因2015年公司非公开发行所形成的限售股份总数466,963,150
股的10%,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4.43%,占公司总股本的4.24%,
占控股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11.71%。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2015年6月26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
会”)审核通过,并于2015年7月27日经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国
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81号)核准,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信发展”、“上市公司”)向财信地产非公开发行133,418,043
股新股。上述新增股份于2015年9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
售期为36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
2016年3月8日,公司实施《2015年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该方案实施后前述限售股份由133,418,043股增至466,963,150股。
二、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2013年8月26日,公司披露《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财信地产,财信地产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承诺来源 |
| 重庆财信房
地产开发集
团有限公司 | 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锁定期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
个月。 | 已履行完
毕。 | 2015年公司
非公开发行
股份承诺事
项。 |
(二)财信地产其他承诺履行情况
1、2013年8月16日,财信地产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为避免
产生同业竞争,财信地产、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卢生举先生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存量房地产在相关条件成熟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通过资产重组、股权收购或其他合法方式注入上市公司,同时不再从事新的房地产业务。具体变更承诺及审议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
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18年12月3日召开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财信集团、财信地产、卢生举先生部分变更<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议案》;
(2)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并于2019年12月
27日召开201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财信集团、
财信地产、卢生举先生变更<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议案》;(3)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
临时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并于2023年4月11日
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2022年
收购重庆中置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渝中城项目的议案》、《关于财信集团及财信地产部分变更<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议案》;
(4)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
临时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并于2023年4月11日
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卢生举先生部分
变更<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议案》;
(5)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临时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12月
3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6)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临时会议,并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承诺人延期履行大足石刻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大足区龙水湖国际旅游度假区的旅游开发项目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
议案》。
2、2017年9月28日及2017年11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收购关联方重庆财信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瀚渝
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收购价格为309,865,700.00
元。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瀚渝”)于2017
年12月18日完成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手续。重庆财信环境资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环境”)对重庆瀚渝作出业绩承诺。同时,财信集团作出了避免同业竞争等承诺。具体变更承诺及审议情况如下:(1)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
临时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并于2023年4月11日
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2022年
收购重庆财信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财信集团变更<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议案》;
(2)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临时会议,并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承诺人延期履行环保资产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3、承诺履行情况如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承诺来源 |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承诺来源 |
| 财信地产;
财信集团;
卢生举(合
称“承诺
人”)。 | 财信地产持有河南财信置业有限公司59%的股权,河南财信置业有
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河南财信置业有限公
司的圣堤亚纳项目开发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注入上市公司已经不能
为财信发展带来盈利增长点。河南财信置业有限公司将不再获取新
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从而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 已履行完毕
(详见注1) | 2013年财信
地产成为公
司控股股东
承诺事项。 |
| | 重庆富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财信地产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
围: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执业);农业
及旅游业项目开发,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
(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百货;房地产中介咨询服务。截
至目前,重庆富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在开发的项目为财信广场
项目,无其他项目储备。重庆富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财信
广场项目中主要组成部分写字楼的开发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注入上
市公司已经不能为财信发展带来盈利增长点。财信广场项目开发结
束后,重庆富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不再获取新的房地产开发项
目,从而不再与财信发展存在同业竞争。 | 正在履行中。 | |
| | 重庆恒宏置业有限公司系财信地产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
开发、物业管理,销售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五金、交电、金属材
料。截至目前,重庆恒宏置业有限公司没有拟建、在建的房地产开
发项目。该公司不再获取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从而避免与财信发
展发生同业竞争。 | 正在履行中。 | |
| | 根据大足石刻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足影视”)及
其大足区龙水湖国际旅游度假区的旅游开发项目开发情况,承诺
2027年底前完成大足影视注销、经营范围(去掉房地产开发业务
变更或转让;在注销、经营范围(去掉房地产开发业务)变更或转
让完成前,大足影视所开发项目由财信发展进行托管,负责项目的
整体经营,包括项目策划、设计、开发建设、销售、交付等项目建
设全过程;如大足影视股权转让,财信发展有优先选择权;大足影
视不再获取新的项目。如在2027年底前未完成大足影视注销或者
营业范围变更,承诺人应在2028年6月30日前完成股权转让的内
部决策程序及股权转让的启动程序,财信发展完成行使或放弃优先
收购权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如财信发展放弃优先收购权,在财信发
展放弃优先收购权后12个月内在合适时机将其出售给与承诺人无
关联的第三方。
本承诺人承诺自本承诺生效之日起,如因本承诺人违反承诺使财信
发展遭受或产生损失或开支,本承诺人将在财信发展遭受或产生损
失或开支的2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进行赔偿。” | 正在履行中。
(详见注2) | 2013年财信
地产成为公
司控股股东
承诺事项。
2019年12
月部分变
更。2025年
12月部分变
更。 |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承诺来源 |
| | 根据财信·赖特与山项目开发情况,承诺2026年底前完成重庆财
信恒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恒力”)注销、经营范围(去
掉房地产开发业务)变更或转让;在注销、经营范围(去掉房地产
开发业务)变更或转让完成前,财信恒力所开发的财信·赖特与山
项目由财信发展进行托管,负责项目的整体经营,包括项目策划、
设计、开发建设、销售、交付等项目建设全过程;如财信恒力股权
转让,财信发展有优先选择权;财信恒力不再获取新的项目。如在
2026年底前未完成财信恒力注销或者营业范围变更,承诺人应在
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及股权转让的启
动程序,财信发展完成行使或放弃优先收购权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如财信发展放弃优先收购权,在财信发展放弃优先收购权后12个
月内在合适时机将其出售给与承诺人无关联的第三方。本承诺人承
诺自本承诺生效之日起,如因本承诺人违反承诺使财信发展遭受或
产生损失或开支,本承诺人将在财信发展遭受或产生损失或开支的
2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进行赔偿。 | 正在履行中。
(详见注2) | 2013年财信
地产成为公
司控股股东
承诺事项。
2024年12
月部分变
更。 |
| | 根据财信·沙滨城市项目开发情况,承诺2026年底前完成重庆市
弘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信投资”)注销、经营范围(去
掉房地产开发业务)变更或转让;在注销、经营范围(去掉房地产
开发业务)变更或转让完成前,弘信投资所开发的财信·沙滨城市
项目由财信发展进行托管,负责项目的整体经营,包括项目策划、
设计、开发建设、销售、交付等项目建设全过程;如弘信投资股权
转让,财信发展有优先选择权;弘信投资不再获取新的项目。如在
2026年底前未完成弘信投资注销或者营业范围变更,承诺人应在
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及股权转让的启
动程序,财信发展完成行使或放弃优先收购权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如财信发展放弃优先收购权,在财信发展放弃优先收购权后12个
月内在合适时机将其出售给与承诺人无关联的第三方。本承诺人承
诺自本承诺生效之日起,如因本承诺人违反承诺使财信发展遭受或
产生损失或开支,本承诺人将在财信发展遭受或产生损失或开支的
2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进行赔偿。 | 正在履行中。
(详见注2) | 2013年财信
地产成为公
司控股股东
承诺事项。
2024年12
月部分变
更。 |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承诺来源 |
| 财信地产;
财信集团;
卢生举(合
称“承诺
人”)。 | 根据财信渝中城项目开发情况,2026年底前完成重庆中置物业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置物业”)注销、经营范围(去掉房地产
开发业务)变更或转让;在注销、经营范围(去掉房地产开发业务
变更或转让完成前,中置物业所开发的财信渝中城项目由财信发展
进行托管,负责项目的整体经营;如中置物业股权转让,财信发展
有优先选择权;中置物业不再获取新的项目。如在2026年底前未
完成中置物业注销或者营业范围变更,财信集团、财信地产、卢生
举应在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及股权转
让的启动程序,财信发展完成行使或放弃优先收购权的董事会审议
程序;如财信发展放弃优先收购权,财信地产在12个月内将其出
售给与承诺人无关联的第三方。本承诺人承诺自本承诺生效之日
起,如因本承诺人违反承诺使财信发展遭受或产生损失或开支,本
承诺人将在财信发展遭受或产生损失或开支的20个工作日内,以
现金方式进行赔偿。 | 正在履行中。
(详见注2) | 2013年财信
地产成为公
司控股股东
承诺事项。
2024年12
月部分变
更。 |
| 重庆财信环
境资源股份
有限公司 | 鉴于财信发展拟收购重庆财信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下属的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
瀚渝”、“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
公司已与财信发展签订《股权收购协议》,现做出业绩补偿承诺如
下:
(一)业绩承诺内容
1、本次交易涉及的盈利承诺期为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
年。
2、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应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扣
非前净利润如下: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分别不低于
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和2,000万元。标的公司净利润
的实现情况以财信发展指定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后的结果为准。
(二)业绩承诺补偿
1、承诺期内,财信发展所聘请的审计机构应在承诺期各个会计年
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如在承诺期内,标的公司每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扣非前净
利润总额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扣非前净利润总和,则本公司
应在当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
现金方式向财信发展进行补偿。当年的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在计算的补偿金额小于0元时,按0元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
不冲回;如计算结果出现小数,应舍去取整):本公司当年应补偿
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的扣非前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
累计实现的扣非前净利润数)÷承诺期内累计承诺的扣非前净利润
之和×标的资产本次交易价格-累计已补偿金额。 | 已履行完毕
(详见注3) | 2017年11
月公司收购
关联方资产
重庆瀚渝再
生资源有限
公司100%股
权之承诺事
项。 |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承诺来源 |
| | 2、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向财信发展支付的补偿总额总计不超过
其在本次股权转让中取得的股权转让对价总额。 | | |
| 财信集团 | 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持有财信地产
100%股权,财信发展的控股股东。鉴于财信发展收购本公司下属的
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截至目前财信发展以及本公司已持有的环保资产情况,为避免
潜在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
(1)财信集团及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企业将避免直接或间接地从
事与财信发展及其下属子公司已从事的环保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
争的业务活动,今后的任何时间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
托经营等方式)另行从事与财信发展及其下属子公司已从事的主营
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且对上市公司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的业务
活动。
(2)若财信集团及下属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涉及上
市公司已有的环保主营业务,与上市公司已从事的业务存在实质性
竞争且对上市公司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的,则财信集团及下属企
业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尽力将该商业机会
让予上市公司。
(3)财信集团及下属企业不会利用从上市公司了解或知悉的信息
协助第三方从事或参与上市公司已从事的环保主营业务存在实质
性竞争且对上市公司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的经营活动。
(4)若因财信集团或下属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权益
受到损害的,财信集团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财信集团、卢生举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议案《关
于承诺人延期履行环保资产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后,自2026
年至2027年期间任一完整会计年度内,财信环境在达到主营业务
收入20,000万元且净利润2,000万元的条件下,拟优先转让予财
信发展或其下属子公司,财信集团应在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
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及股权转让的启动程序,财信发展完成行
使或放弃优先收购权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如财信发展放弃优先收
购权,财信集团或财信环境在2027年12月31日前将财信环境及
其子公司出售给与承诺人无关联的第三方。 | 正在履行中。
(详见注4) | 2017年11
月公司收购
关联方资产
重庆瀚渝再
生资源有限
公司100%股
权之承诺事
项。2023年
4月部分变
更。2025年
12月部分变
更。 |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承诺来源 |
| 财信集团 | 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持有财信地产
100%股权,财信地产为财信发展的控股股东。鉴于财信发展收购本
公司下属的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为减少和规范收
购完成后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承诺:
1、本公司及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企业将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
与财信发展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保证本着公允、透明的原则
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回避制度,同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3、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
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保证不利用股
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或谋求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以
任何形式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及
本公司关联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
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也不要求上市公司为本公司及本公
司的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4、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长期有效,如违
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 正在履行中。 | 2017年11
月公司收购
关联方资产
重庆瀚渝再
生资源有限
公司100%股
权之承诺事
项。 |
注1:财信地产于2016年8月1日将其持有河南财信置业有限公司59%的股权转让给了重庆雄正商贸有限公司,并于2016年8月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手续。该次股权转让后,财信地产不再持有河南财信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份,今后将不再构成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
重庆恒宏置业有限公司目前已无在开发项目。
注2:
大足影视龙水湖项目:截至目前项目处于全盘查封状态,无法正常进行开发建设,由于相关资产、股权均处于受限状态,原承诺无法实施。
财信恒力赖特与山项目:项目所在地为重庆市江北区铁山坪生态区(国家4A风景区),项目现处于全盘查封状态,销售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一、三期地块剩余部分别墅。
弘信投资沙滨城市项目:项目所在地为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滨路11号),项目现处于全盘查封状态,销售工作无法正常开展,ACD地块剩余部分商业及车位。
中置物业渝中城项目:项目所在地为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一路6号),项目现处于全盘查封状态,销售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剩余部分车位。目前不具备注销条件。
基于上述项目现状,注入上市公司将不利于上市公司现金流状况和盈利的改善,不利于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现均由公司受托管理。
注3:重庆瀚渝业绩承诺的履行情况如下: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8-226号)(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于2019年4月26日披露),重庆瀚渝按照承诺经审计的2018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为33.66万元,与承诺数相比少466.34万元,按照业绩补偿承诺,财信环境应向公司支付的补偿总额应为2,890.06万元。公司于2019年5月9日收到财信环境支付的2018年全部业绩承诺补偿款2,890.06万元(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于2019年5月10日披露)。
财信环境已按承诺完成了2018年的业绩补偿。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8-140号)(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于2020年4月14日披露),重庆瀚渝按照承诺经审计的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为867.36万元,与承诺数相比少132.64万元,按照业绩补偿承诺,财信环境应向公司支付的补偿总额应为822.04万元。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收到财信环境支付的2019年全部业绩承诺补偿款822.04万元(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于2020年4月27日披露)。财信环境已按承诺完成了2019年的业绩补偿。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8-135号)(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于2021年4月10日披露),重庆瀚渝按照承诺经审计的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为2,238.27万元,完成了2020年度业绩承诺。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8-13号)(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于2022年3月7日披露),重庆瀚渝按照承诺经审计的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为3,105.25万元,完成了2021年度业绩承诺。
注4:与财信环境同业竞争目前无法解决:经财信集团环保板块财务反馈,2023-2025年,环保资产及其下属子公司,均未达到资产注入财务条件。同时,由于环保资产均属于重资产经营,目前收购环保项目不符合公司的资金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市公
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情况
用情况,亦不存在公司对上述股东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6,696,315股,占因2015年公司
非公开发行所形成的限售股份总数466,963,150股的10%,占公司无
限售条件股份的4.43%,占公司总股本的4.24%,占控股股东所持上
市公司股份数量的11.71%。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数量为1名。
4、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表:
|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 所持限售股份
总数(股) | 本次可上市流通
股数(股) | 本次可上市流通
股数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 本次可上市流通
股数中的已质押
股数(股)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中
的已质押股数占本次可
上市流通股数的比例(%) | 本次可上市流
通股数中冻结
的股份数量
(股) |
| 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46,696,315 | 46,696,315 | 4.24% | 46,696,315 | 100% | 46,696,315 |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财信地产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98,920,79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6.25%。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财信地产累计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份数量为398,920,79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6.25%。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股份类型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 | 本次变动数
(股) | 本次变动后 | |
| | 数量(股) 比例 | | | | |
| | | |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 | 46,696,315 | 4.24% | -46,696,315 | 0 | 0.00% |
| 1、首发后限售股 | 46,696,315 | 4.24% | -46,696,315 | 0 | 0.00% |
| 2、高管锁定股 | 0 | 0.00% | - | 0 | 0.00% |
| 二、无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 | 1,053,765,855 | 95.76% | 46,696,315 | 1,100,462,170 | 100.00% |
| 三、股份总数 | 1,100,462,170 | 100.00% | - | 1,100,462,170 | 100.00% |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财信发展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限
售股份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国投证券对财信发展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
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