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世光电(00295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9月27日 18:01:39 中财网
原标题:亚世光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1、鉴于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权益的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以2026年9月24日为预留授予日,并以10.3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含首次与预留重复授予的人员1人)授予200,000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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