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ST海王(000078):担保延续构成对外担保

时间:2026年09月27日 17:51:44 中财网
原标题:ST海王:关于担保延续构成对外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ST海王 公告编号:2026-082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延续构成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本公司、海王生物: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海王集团:山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苏鲁海王集团:苏鲁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山东海王银河:山东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滨州黄河:滨州海王黄河医药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滨州海王黄河医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因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经公司与各方友好协商,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海王集团与滨州市瑞达康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由滨州市瑞达康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山东海王集团持有的滨州黄河70%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山东海王集团不再持有滨州黄河的股权,滨州黄河不再是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为滨州黄河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95万元。

因信贷审批等原因,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上述相关方签署转让协议时,无法解除授信担保,鉴于公司约定了反担保措施并考虑到公司担保风险,公司提请权力机构审议对上述公司的担保事项,本事项构成对外担保,担保期限至上述担保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上述事项业经公司2026年9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至公司对滨州黄河担保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被担保方目前基本情况
(一)滨州海王黄河医药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滨州海王黄河医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6年10月17日
3、注册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八路599号
4、法定代表人:章飞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为医药商业流通
7、股权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股权转让前 股权转让后 
 认缴出资 额(万元)持股比例 % ( )认缴出资 额(万元)持股比例 % ( )
山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 司1,4007000
滨州市瑞达康科技有限公 司001,40070
尚育伟4002040020
孙维华2001020010
合计2,0001002,000100
8、实际控制人:股权转让前,滨州海王的实际控制人为张思民先生;股权转让后,滨州黄河的实际控制人为尚育伟。

9、关联关系情况:股权转让后,滨州黄河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0、被资助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年末/2025年度 (经审计)2026年6月末/2026年1-6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59,271.3257,240.29
负债总额56,368.9054,876.26
净资产2,902.422,364.03
营业收入59,641.0827,824.76
净利润6.84-538.40
11、经查询,滨州黄河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公司目前实际提供的担保情况及延续说明
1、截至目前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被担保单位授信银行担保金额担保余额起始日到期日
滨州黄河山东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5004952024/6/282027/6/9
 青岛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滨州新城 支行1,0001,0002026/4/172027/4/17
2、担保延续原因及到期日
因信贷审批等原因,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海王集团与滨州市瑞达康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时,滨州黄河无法解除上述授信担保,故导致公司构成对外担保。滨州黄河应于2027年6月9日前完全解除公司为其债务所提供的担保责任。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滨州市瑞达康科技有限公司、滨州黄河、尚育伟、孙维华承诺,借款到期时完全解除海王生物及山东海王银河为滨州黄河对外债务所提供的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且使海王生物及山东海王银河免于因滨州黄河对外债务而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及其风险。且在海王生物及山东海王银河为滨州黄河对外银行贷款融资担保解除之前,滨州市瑞达康科技有限公司、滨州黄河、尚育伟、孙维华保证不得增加海王生物及山东海王银河所担保主债权的实际发生额。

五、其他说明
1、提供担保的原因、影响及风险
公司近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完成后滨州黄河不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因信贷审批等原因,上述公司分别与公司签署解除合作协议时,无法解除上述授信担保,且公司与上述公司约定了一定的反担保措施,上述公司提供的反担保措施可以降低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同意延续对上述公司的担保,担保期限至公司对上述公司担保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被担保方提供的保障措施
滨州黄河同意将其公司账面价值不低于人民币23,500万元的应收账款进行质押以担保滨州市瑞达康科技有限公司及滨州黄河在协议项下全部责任和义务,滨州黄河承诺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真实、合法、有效,并于股转协议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山东海王集团、海王生物、山东海王银河及苏鲁海王集团签订正式《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并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本公司累计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33.53亿元(其中因转让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余额为25,974.00万元,其他均为对子公司担保),约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154.05%,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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