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安科技(30052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证券代码:300523 证券简称:辰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3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7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9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791,291股,发行价格为20.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18,856,946.0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675,210.03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6,181,736.00元。扣除承销费(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余款已于2026年9月1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6]38180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 根据《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及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存在暂时闲置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风险,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投资产品不得质押,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现金管理决策及实施 本次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该授权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3、公司审计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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