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川智能(300964):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9月24日 22:41:45 中财网
原标题:本川智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64 证券简称:本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6-063
债券代码:123268 债券简称:本川转债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24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4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4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兴达路9号。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董晓俊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4人,代表股份49,49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1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8,946,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04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6人,代表股份546,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1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1人,代表股份649,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03,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6人,代表股份546,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11%。

(3)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见证律师。公司部分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 称表决 分类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 
       ) ) 
1.00《关于 投资建 设多层 高端互 连产品 华南智 造基地 项目的 议案》总表 决情 况49,488,36099.9914%4,2400.0086%00%0通过
  其 中, 中小 股东 的表 决情 况645,52099.3475%4,2400.6525%00%0 
2.00《关于 拟与南 京溧水 经济开 发区管 理委员 会签订 投资建 设协议 的议 案》总表 决情 况49,487,62099.9899%4,9800.0101%00%0通过
  其 中, 中小 股东 的表 决情 况644,78099.2336%4,9800.7664%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的李淑琴律师、徐静竹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9月24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