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是科技(301218):持股5%以上股东终止一致行动关系暨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9月24日 22:36:55 中财网
原标题:华是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终止一致行动关系暨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218 证券简称:华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4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终止一致行动关系暨披露权益变动
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2025年 3月 7日,原实际控制人俞永方、叶建标为了保证控制权的持续稳定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现鉴于公司控制权于 2026年 3月完成转让、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原《一致行动协议》稳定控制权的目的已不存在。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前述《一致行动协议》。

2、本次权益变动系相关股东《一致行动协议》提前终止,一致行动关系提前终止所致,相关股东所持权益不再合并计算,不涉及股东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4、本次一致行动协议终止系基于公司控制权变更后的客观事实作出,为股东正常权利调整,不存在为规避股份减持规则等情形,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股东既往承诺,不会对公司现有控制权及生产经营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有5%以上股东俞永方先生、叶建标先生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关系终止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一致行动关系的基本情况
俞永方先生、叶建标先生及章忠灿先生于2013年12月15日签署《一致行2020 4 13 2021 8 25
动协议》,达成一致行动关系,并分别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关于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上协议合称“前次一致行动相关协议”),有效期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满36个月终止。

公司于2025年3月3日收到俞永方先生和叶建标先生发来的《关于一致行动相关协议到期后续签的告知函》,俞永方先生和叶建标先生二人决定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并于2025年3月7日签署新的《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3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2026年1月19日,根据俞永方先生、叶建标先生、章忠灿先生与杭州巨准启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巨准”)签署的《表决权放弃协议》,俞永方先生、叶建标先生及章忠灿先生同意放弃其持有公司全部剩余38,736,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97%)对应的表决权,放弃期限为放弃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转让方主动或被动减持完所持全部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2、一致行动关系终止前后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俞永方先生和叶建标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8,734,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俞永方先生和叶建标先生所持权益不再合并计算,但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1俞永方14,402,25012.63%0.00%
2叶建标14,332,50012.57%0.00%
二、其他说明
1、2025年3月7日,原实际控制人俞永方、叶建标为了保证控制权的持续稳定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2026年1月19日,俞永方、叶建标及章忠灿与杭州巨准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放弃协议》,杭州巨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郑剑波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鉴于公司控制权已完成转让、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原《一致行动协议》稳定控制权的目的已不存在。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前述一致行动协议。

2、本次权益变动系相关股东《一致行动协议》提前终止,一致行动关系提前终止所致,相关股东所持权益不再合并计算,不涉及股东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3、本次一致行动协议终止系基于公司控制权变更后的客观事实作出,为股东正常权利调整,不存在为规避股份减持规则等情形,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股东既往承诺,不会对公司现有控制权及生产经营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持股变动情况并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关于一致行动关系终止的告知函》;
2、《一致行动协议之终止协议》;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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