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声股份(300805):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9月24日 22:36:52 中财网
原标题:电声股份: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05 证券简称:电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2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4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4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平云路163号之二701室公司会议室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定郊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424,442,152股。本次股东会存在部分股东承诺放弃表决权的情况。2024年10月18日,梁定郊、黄勇、张黎、曾俊、吴芳、袁金涛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同时,赏睿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赏睿集团”)、风上国际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上国际”)、周晓露签署了承诺书,根据补充协议及承诺书,张黎放弃了其持有的公司6,480,000股股份的表决权,曾俊放弃了其持有的公司13,471,488股股份的表决权,周晓露放弃了其持有的公司11,894,112股股份的表决权,赏睿集团放弃了其持有的公司26,190,000股股份的表决权,风上国际放弃了其持有的公司6,058,800股股份的表决权。前述股东亦不会委托任何第三方行使该等弃权权利,且该等被放弃的表决权不得计入公司股东会有效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实控人变更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4-044)。根据前述约定,张黎、曾俊、周晓露、赏睿集团、风上国际放弃截至股权登记日持有的全部股份40,132,542股的表决权,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84,309,610股。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16,394,8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84,309,610股的56.307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2,00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84,309,610股的0.5230%。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14,408,9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907%。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2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985,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6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1,985,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67%。

(4)公司部分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 称表决分 类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 
1关于变 更会计 师事务 所的议 案总表决 情况216,218,39099.9184%143,1000.0661%33,4000.0154%0审议 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1,833,40091.2185%143,1007.1198%33,4001.6618%0审议 通过
注:
1、上表中“总表决情况”中的“比例”指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上表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中的“比例”指股份数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3、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倪艾坦和李丹虹参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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