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研精机(301138):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证券代码:301138 证券简称:华研精机 公告编号:2026-029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包贺林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股份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暨董事长包贺林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9月23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近日,公司收到包贺林先生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包贺林先生本次减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包贺林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对最低减持价格、最高减持数量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均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上限。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 备查文件 1、包贺林先生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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