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莱英(002821):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登记完成公告(回购股份)

时间:2026年09月24日 22:31:45 中财网
原标题:凯莱英: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登记完成公告(回购股份)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6-051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登记完成的
公告(回购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5.13万股,占授予前公司A股股本总额33,282.8960万股的0.3459%,占授予前A+H总股本36,066.3470万股的0.3192%。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91名。

3、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期为2026年9月24日。

4、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6年8月25日;
2、首次授予价格:76.70元/股;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占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总数的比 例占目前公司A股 股本总额的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子公司 任职的董事、监事、总经理(91 人)115.1347.25%0.3459% 
合计(91人)115.1347.25%0.3459% 
注:以上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4、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5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6、本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5%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5%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5%
三、禁售期
1、任何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包括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股票的持有人)在每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3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任何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包括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股票的持有人)在每批次限售期届满3个月后,需根据公司整体市值表现确定是否延长限制性股票禁售期限,禁售期限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3、所有限制性股票持有人(包括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股票的持有人)在禁售期届满后由公司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4、为避免疑问,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禁售期内发生异动不影响禁售期届满后公司为激励对象解除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四、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解除限售期对应考核年 度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的年 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业绩考核 目标A) 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的年度 净利润增长率(业绩考核目标 B) 
  AmAnBmBn
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2026年15.00%10.00%15.00%10.00%

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2027年30.00%20.00%30.00%20.00%
首次授予部分第 三个解除限售期2028年40.00%30.00%40.00%30.00%
首次授予部分第 四个解除限售期2029年50.00%40.00%50.00%40.0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恒定汇率计算的营业收入且剔除由于并购重组或者资产剥离造成的合并范围变动对收入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下同。(恒定汇率指:2025年营业收入平均汇率)注2:上述“2025年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汇率波动相关损益影响、本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实施所产生的激励成本的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X
根据上述指标各年度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各期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与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以及净利润增长率(B)相挂钩,具体解除限售比例安排如下:

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考核指标对应解除限售比例(X)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 或考核年度净利润增长率(B)A≥Am或B≥BmX=100%
 An≤AX=75%
 AX=0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计算说明: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取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的业绩完成度孰高者所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公司部分满足或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依据公司的管理人员绩效/KPI考核管理办法,每次解除限售节点评估员工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A、B、C、D四个档次,并得出解除限售系数。

考核评价表

评估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评估档位ABCD
解除限售系数1.00.80.60
注:实际解除限售比例=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系数×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比例上限。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统一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五、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说明
2026年8月20日,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6年8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股东会的授权,确定以2026年8月25日为首次授予日,以76.70元/股的价格向622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71.1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共有7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人数由622人调整为552人,首次授予的A股限制性股票由271.10万股调整为243.65万股。本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别以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及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为来源办理登记,其中:以回购股份为来源登记的激励对象为91名,登记数量为115.13万股;以定向发行股份为来源登记的激励对象为462名,登记数量为128.52万股。上述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同时获授上述两种来源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已分别办理登记。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授予并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完全一致。

六、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9月18日出具了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6)第15762号的《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6年9月7日止,公司已收到552名激励对象认缴股款人民币186,879,550.00元,因本次发行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故
股份性质本次变更前 本次变化数量 本次变更后 
 股份数量 (股)比例增加减少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A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6,086,6524.44%1,151,300 17,237,9524.76%
高管锁定股11,475,8273.17%  11,475,8273.17%
股权激励限售股4,610,8251.27%1,151,300 5,762,1251.59%
二、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8,027,50887.87% 1,151,300316,876,20887.55%
三、H股境外上市外资股27,834,5107.69%  27,834,5107.69%
四、总股本361,948,670100.00%  361,948,670100.00%
注:1、本次授予登记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1,151,300股不影响股本总额,增加有限售条件股份1,151,300股,减少无限售条件股份1,151,300股。

2、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变动后的具体股本情况以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情况为准。

九、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授予登记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股本总额不变,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产生影响。

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十一、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授予登记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本次授予登记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十二、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十三、公司已回购股份用于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情况的说明
1、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年股票回购计划
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将不低于人民币6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57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1日和2024年3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和《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及公司在股份回购期限内披露的股份回购进展等公告。

截至2025年2月19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2,300,701股,占当时公司A股总股本的3.6161%,最高成交价为102.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1.65元/股,成交均价为81.27元/股(不含交易费用),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999,644,601.5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4年3月7日至2026年2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公司回购的本公司股份,除712.2703万股回购股份已于2025年2月26日办理完成注销减少注册资本、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登记的373.5298万股限制性股票和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29.14万股限制性股票外,其余115.13万股已全部用于本次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

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上述回购股份已全部使用完毕。

2、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回购股份均价差异之会计处理的说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中对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规定:企业应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产生股份支付计入成本费用,同时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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