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科技(600601):方正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55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 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通过借款形式投放募集资金,拟分别向公司“人工智能及算力类高密度互连电路板产业基地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珠海方正科技多层电路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多层”)提供人民币50,000万元无息借款、向珠海方正科技高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高密”)提供人民币146,340.09万元无息借款。 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45号)同意注册,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63,636,36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79,999,992.3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可抵扣增值税)人民币16,599,077.6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3,400,914.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1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6年9月15日出具《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6)0500012号)。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多层和珠海高密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已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及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三、本次提供借款的具体情况 (一)借款安排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将通过借款形式投放募集资金,公司拟分别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珠海多层提供人民币50,000万元无息借款、向珠海高密提供人民币146,340.09万元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借款额度内,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一次性或分次逐步提供,借款资金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建设,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借款期限内,珠海多层和珠海高密可根据项目实际资金使用2 情况提前偿还;借款到期后,如募投项目仍有资金使用需求,可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续借。 本次借款仅限于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借款划拨、使用及其他后续相关具体事宜。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1、珠海方正科技多层电路板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2、珠海方正科技高密电子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是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募集资金专款专用,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借款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相关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本次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多层和珠海高密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使用。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借款额度,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直接将募集资金划入珠海多层、珠海高密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全资4 子公司珠海多层和珠海高密、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按规定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本次提供借款事项。 本次借款仅限于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借款划拨、使用及其他后续相关具体事宜。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相关安排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一致,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 2026年9月25日 6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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