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国健(688336):三生国健: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9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 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 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4年6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 (公告编号:2024-022)。 (三)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6月27日,公司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四)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4年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七)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17日、2026年7月8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八)2026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和《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2.2770万股(调整后)。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因此,公司董事会作废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5375万股(调整后)。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6名在职激励对象 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评级,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90%,3名在职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评级, 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70%,以及6名在职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 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评级,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因此, 公司董事会作废本次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6.0260万 股(调整后)。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名在职激励对象 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评级,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90%,以及1名在职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评 级,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70%,因此,公司董事会作废本次因考 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9073万股(调整后)。 综上,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合计63.7478万股(调整后)。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事项由 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63.7478万股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本次作废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 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情况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 司需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5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