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楚电子(688188):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9月24日 19:32:43 中财网
原标题:柏楚电子: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9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2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兰香湖南路1000号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94
普通股股东人数19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306,429,32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306,429,32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比例(%)75.557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5.5575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唐晔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周志禹先生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293,217,26796.93449,220,2833.048152,6100.0175
2、议案名称: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293,245,78696.94399,191,7643.038652,6100.0175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293,246,08196.94409,191,4693.038652,6100.0174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306,302,17199.9585119,6980.03907,4600.0025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306,036,30899.8717378,8640.123614,1570.0047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1关于《上海柏 楚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31,60 2,21177.314 09,220 ,28322.557 252,61 00.1288
2关于《上海柏31,6377.3839,19122.48752,610.1288
 楚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0,7308,76440 
3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 办 理 公 司 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31,63 1,02577.384 59,191 ,46922.486 752,61 00.1288
4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 案40,77 2,05499.689 0119,6 980.29267,4600.0184
5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 案40,50 6,19199.039 0378,8 640.926314,15 70.0347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股东阳潇、胡佳、徐军、周荇、王贇、汤恺对议案1、议案2、议案3回避表决。

3、议案1、议案2、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熙熙、丁美心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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