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光电(600487):亨通光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审阅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资料,经全面充分的讨论与分析,就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不存在《试点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制订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2026年员工 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试点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试点指导意见》 《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 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并同意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9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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