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复神鹰(68829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鹰游科技)

时间:2026年09月24日 18:07:54 中财网
原标题:中复神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鹰游科技)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复神鹰
股票代码:688295
信息披露义务人:连云港鹰游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开发区前许路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开发区前许路1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6年9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5-8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9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10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1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2第七节 备查文件....................................................13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15附表.............................................................16-20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本报告书指《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复神鹰、上市公司、公司指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鹰游科技指连云港鹰游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海南鹰游科技有限 公司)
一致行动人、鹰游集团指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本次权益变动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中复神鹰股份比例减少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之和如存在尾数差异,均系因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连云港鹰游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通讯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开发区前许路1号
法定代表人冯杨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C9DY2N1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03月07日
经营期限2023-03-07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纺织 专用设备制造;针纺织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碳纤维再生 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 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制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鹰游科技100%的股权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冯杨男法定代表人中国否
冯杨在公司任职及其他公司兼职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任职/兼职情况
1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股东、董事
2连云港鹰游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3连云港飞雁毛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5

4连云港鹰游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股东、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总经理
5连云港鹰游立恒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6连云港金典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7鹰游(上海)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8连云港鹰游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9连云港鹰游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10连云港鹰游水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11连云港鹰游新立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12连云港庆鸿电子有限公司董事
13上海鹰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14连云港成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15连云港新鹰游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16江苏鹰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17连云港鹰游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18连云港鹰游水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灌云分 公司负责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通讯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开发区瀛州路西振兴南路
法定代表人张斯纬
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139008357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

成立时间1989年09月19日
经营期限1989-09-19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纺织机械及配件、轻工机械及配件、纺织品生产、销售;环保 设备、碳纤维设备的研发、生产,并承接相关工程设计、提供 技术咨询服务;物业服务;财务信息咨询服务;项目管理;软 件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医用口罩批 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 员防护用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名称张国良,持有鹰游集团51.96%的股权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张斯纬男法定代表人中国否
张斯纬在公司任职及其他公司兼职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任职/兼职情况
1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股东
2连云港鹰游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3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非独立董事
4连云港飞雁毛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股东
5连云港鹰游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股东
6连云港神鹰碳纤维自行车有限公司董事
7浙江中鹰新材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8江苏鹰游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
9连云港鹰游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10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11连云港鹰游新立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7

12江苏鹰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13上海鹰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14临沂市沃达机械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15鹰游(上海)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
16连云港鹰游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17连云港鹰游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
18连云港鹰游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
19连云港金典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股东
20连云港国邦进出口有限公司股东
21连云港鹰游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股东
22连云港鹰游立恒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23江苏启明星科技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24江苏雷赛尔科技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25鹰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
26海隆国际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27WINSAILPACIFICTECHVENTURES PTE.LTD.董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中复神鹰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8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公司于2026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拟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7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3%。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在上述减持期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5,990,306股,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2026年9月9日-2026年9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990,3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5.67%变动为2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2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22%;鹰游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0,990,30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5%。二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30,990,3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194,009,69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1.56%。鹰游集团持有上市公司30,990,30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44%。二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2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权利的情况及其他安排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披露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和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阅。

13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连云港鹰游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冯杨
签署日期:2026年9月24日
14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盖章):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张斯纬
签署日期:2026年9月24日
15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中复神鹰碳纤维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连云港市经济技术 开发区大浦工业区 南环路北
股票简称中复神鹰股票代码68829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连云港鹰游科技 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册地连云港市海州开发区 前许路1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变 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A股 持股数量:200,000,000股 持股比例:22.22%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情况: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A股 持股数量:230,990,306 股持股比例:25.67%  
1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A股 持股数量:194,009,694股 持股比例:21.56%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情况: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A股 持股数量:225,000,000 股持股比例:25.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 式2026年9月9日-2026年9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990,3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7%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 源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 持是□ 否□ 其他?(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 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内是否在二级市场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题不适用
1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得批准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18
(本页无正文,为《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连云港鹰游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冯杨
签署日期:2026年9月24日
19
(本页无正文,为《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盖章):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张斯纬
签署日期:2026年9月24日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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