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复神鹰(68829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鹰游科技)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复神鹰 股票代码:688295 信息披露义务人:连云港鹰游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开发区前许路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开发区前许路1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6年9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5-8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9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10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1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2第七节 备查文件....................................................13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15附表.............................................................16-20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中复神鹰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8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公司于2026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拟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7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3%。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在上述减持期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5,990,306股,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2026年9月9日-2026年9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990,3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5.67%变动为2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2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22%;鹰游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0,990,30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5%。二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30,990,3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194,009,69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1.56%。鹰游集团持有上市公司30,990,30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44%。二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2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权利的情况及其他安排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披露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和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阅。 13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连云港鹰游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冯杨 签署日期:2026年9月24日 14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盖章):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张斯纬 签署日期:2026年9月24日 15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8 (本页无正文,为《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连云港鹰游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冯杨 签署日期:2026年9月24日 19 (本页无正文,为《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盖章):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张斯纬 签署日期:2026年9月24日 20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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