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冶集团(600961):株冶集团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年10月
整的关联交易属于分别向湖南有色中央研究院有限公司、五矿有 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五矿有色金属(上海)有限公司、湖南有 色黄沙坪矿业有限公司、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和中国华冶 杜达矿业有限公司采购信息化设备服务、锌锭、铅锌精矿等,向 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和五矿有色金属 (上海)有限公司销售硫酸、热镀锌合金产品和锌精矿等的日常 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湖南有色中央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周玉琳 住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望城大道339号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 创业空间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单位 后勤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广告发布;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特 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 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 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 统装置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批发;互联网安全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网络技术服务; 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据处理服务;工业互联网 数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检验检测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湖南有色中央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均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2.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曹亮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五号 注册资本:218,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 石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均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3.五矿有色金属(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宋喆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188号 A-823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 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 材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皮革制品 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煤炭及 制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纸浆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 五金产品批发;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 离岸贸易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五矿有色金属(上海)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均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4.湖南有色黄沙坪矿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永忠 注册资本:61,023.26万元人民币 住所: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黄沙坪街道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管委会大楼416室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采选、勘查、销售、测绘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湖南有色黄沙坪矿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均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5.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锦鸿 注册资本:118,114.10万元人民币 住所:湖南省常宁市水口山镇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冶炼及综合回收;阴极铜、硫酸、硫酸 铜、二氧化硒、精硒、金、银、铂、钯、铑等产品的生产、销售; 余热发电的生产和销售;煤炭批发;氧、氨、氮、氩的生产、采 购及销售;蒸汽的生产、采购及销售;冶炼渣料和其他固体危废 渣的回收利用及销售;硫金矿、精金矿贵金属矿砂及其他贵金属 矿砂的销售;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仓储和租赁业务;技术出口业 务;企业所需机械设备的进出口业务;水电转供。(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均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6.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周晓 住所: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342号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 属合金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 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肥销售;货物进出口;建筑材料 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 派遣);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湖南有色金属投资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 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7.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季洪瑜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B座8层 注册资本:9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批发;轴承钢材产品生产;建筑材料销售;通信设备销售;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 销售;日用品批发;通讯设备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 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平面设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 理;广告制作;电器辅件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金属工具销售; 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数据处理服务;业务培训(不 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市场调查(不 含涉外调查);货物进出口;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小微型客车 租赁经营服务;日用杂品销售;进出口代理;计算机系统服务;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 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 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砌块销售;销售代 理;金属材料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黑 色金属铸造;金属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数 字广告制作;数字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五矿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关系: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 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8.中国华冶杜达矿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树强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A247-A267(单)A226- A236(双)C106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集团办公楼A座 北翼三层 注册资本:13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 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主要股东: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五矿集团 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向关联 方采购信息化设备服务、锌锭、铅锌精矿等,向关联方销售硫酸、 热镀锌合金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由于交易对方属于具有相应资 质、资信较高、实力较强的公司,其履约能力可靠;购销双方就 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 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1.与关联方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条款有: 签署方的名称:详见上表。 签署方的姓名或代理人:公司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按购销业务发生的时间,分期分别签署。 数量:按合同具体签订的数量或根据双方具体生产经营情况 协商的买卖数量控制。 交易标的:锌锭、铅锌精矿、硫酸、热镀锌合金等。 交易价格:均按市场原则比照同期市场价格计价,随行就市。 交易结算方式:参照市场结算方式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或其他生效条件。 合同生效时间:合同约定的生效时间。 合同的有效期及履行期限:在具体的合同或协议确定的有效 期内或合同履行期限内。 其他合同或协议条款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双方 在交易过程中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如由此引起对方损失,应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并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定价政策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 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 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在具体定价方式上,根 据不同关联交易品种、类别和不同情况,依照市场价格予以定价。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系采购原料的日常关联交 易,价格随行就市,交易量按实际发生量。涉及的关联交易合同 与其他同类客户签订的合同相同,每笔业务均遵循合同洽谈、合 同签订、合同履行的流程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 方向和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交易双方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 业务往来。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 利影响,未使公司主营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整的关联交易属于向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采掘、维修 等生产服务及向湖南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工程项目 审核及评价等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滕海军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定街1号1幢B2座 注册资本:182,165.1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外派遣实施所承包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汽车运输;餐饮服务;歌舞厅;住宿;以下项目限分公司经营:制 造冶金设备及工程机械、压力容器;铅锌原矿开采;施工总承包、 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工程勘察设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 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仓储服务;货物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汽车零配件、建筑材料、机械设 备、铁矿石、有色金属矿;设备租赁;经济信息咨询;技术咨询 及技术服务;出租办公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均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2.湖南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正山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332号青园一期5栋208 注册资本:24,304.3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监理;公 路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 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 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 供应链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国内贸易 代理;销售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装卸 搬运;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 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材料销售; 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湖南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均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向关联 方采购采掘、维修等生产服务及工程项目审核、评价等服务的日 常关联交易。由于交易对方属于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 较强的公司,其履约能力可靠;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 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1.与关联方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条款有: 签署方的名称:详见上表。 签署方的姓名或代理人:公司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按购销业务发生的时间,分期分别签署。 数量:按合同具体签订的数量或根据双方具体生产经营情况 协商的买卖数量控制。 交易标的:采掘、维修等生产服务及工程项目审核及评价等 服务。 交易价格:均按市场原则比照同期市场价格计价,随行就市。 交易结算方式:参照市场结算方式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或其他生效条 件。 合同生效时间:合同约定的生效时间。 合同的有效期及履行期限:在具体的合同或协议确定的有效 期内或合同履行期限内。 其他合同或协议条款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双方 在交易过程中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如由此引起对方损失,应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并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定价政策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 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 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在具体定价方式上,根 据不同关联交易品种、类别和不同情况,依照市场价格予以定价。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系采购商品或劳务的日常 关联交易,价格随行就市,交易量按实际发生量。涉及的关联交 易合同与其他同类客户签订的合同相同,每笔业务均遵循合同洽 谈、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的流程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交易双方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 业务往来。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 利影响,未使公司主营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