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连城数控(920368):涉及诉讼公告
证券代码:920368 证券简称:连城数控 公告编号:2026-082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起诉受理阶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6年 9月 23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6年 9月 23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美国得克萨斯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马歇尔分院 说明:上述日期为北京时间,诉讼受理地当地时间为 2026年 9月 22日 二、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当事人及案件信息 (一)诉讼当事人情况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1. 原告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Linton Crystal Technologies Corp.(中文名称“连城晶体技术公司”) 其他负责人:黎志欣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William E. Davis, III、Ty Wilson、DAVIS FIRM, PC、Shawn G. Hansen、David R. Kocan、NIXON PEABODY LLP 其他信息:原告为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 被告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建伟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未知、未知 (二)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原告系名称为“Seed lifting and rotating system for use in crystal growth”(专利号:US11,255,024 B2、US11,814,746 B2)涉案专利的合法专利权人,该技术是CZ晶体生长工艺中的关键组成部分。经原告比对分析,认为被告在美国销售的部分晶体生长设备相关业务落入原告前述涉案专利技术的保护范围,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提起本案诉讼。 (三)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原告系上述涉案专利的合法专利权人,被告在美国境内直接或通过其关联公司、分销商、代理商、客户、安装商、服务提供商及其他商业合作伙伴及分销渠道开展CZ晶体生长设备相关业务,该行为侵犯了原告就涉案专利享有的合法权益。原告诉讼请求如下: 1.确认被告已侵犯一项或多项原告所主张专利的权利要求; 2.判令被告就其针对涉案专利既往及持续进行的侵权行为向原告支付损害赔偿金,具体金额由庭审裁定,但不得低于合理专利使用费; 3.根据《美国法典》第 35编第 284条,在证据支持范围内,增加原告应获的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金; 4.根据法律规定,判令原告享有在判决前及判决后全部利息; 5.永久禁止被告及其管理人员、代理人、雇员、律师以及所有与其协同或参与侵权的主体,进一步实施侵犯涉案专利的行为; 6.根据《美国法典》第 35编第 285条,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本案诉讼费用,并在适当情形下支付原告合理的律师费; 7.判予原告法院认为公正且适当的其他及进一步救济。 (四)案件进展情况 本案尚未开庭,公司将持续关注该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诉讼事项尚未开庭,涉诉金额尚未明确,最终审判结果尚无法确定。目前该诉讼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实际影响以法院最终判决、调解书或执行结果为准。公司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该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连城晶体技术公司向法院递交的起诉文件。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9月 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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