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德合集团(00368):有关八方金融有限公司及结好证券有限公司代表GRAND JUNCTION INTELLIGENCE CO., LIMITED提出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以收购德合集团控股有限公.
|
时间:2026年09月24日 07:01:34 中财网 |
|
原标题:德合集团:有关八方金融有限公司及结好证券有限公司代表GRAND JUNCTION INTELLIGENCE Co., LIMITED提出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以收购德合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閣下如對要約的任何方面、本綜合文件的內容及╱或隨附接納表格或應採取的任何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的持牌證券交易商或註冊證券機構、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出售或轉讓所有名下之德合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應立即將本綜合文件及隨附接納表格送交買方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之銀行、持牌證券交易商、註冊證券機構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方或承讓人。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綜合文件及隨附之接納表格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綜合文件及隨附接納表格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綜合文件應與隨附之接納表格一併閱讀,其內容構成要約條款及條件之一部分。
本封面頁所用詞彙與本綜合文件「釋義」一節所界定具有相同涵義。
載有(其中括)要約主要條款的聯席要約代理函件載於本綜合文件第7至17頁。董事會函件載於本綜合文件第18至25頁。獨立董事委員會函件載於本綜合文件第26至27頁,當中載有其就要約向獨立股東提供的推薦建議。獨立財務顧問函件載於本綜合文件第28至56頁,當中載有其就要約及其達成推薦意見所考慮主要因素而向獨立董事委員會提供的推薦意見。
要約的接納程序及其他相關資料載於本綜合文件附錄一及隨附接納表格。接納表格須不遲於二零二六年十月十五日(星期四)下午四時正(或要約人在執行人員同意下根據收購守則可能釐定以及要約人及本公司可能聯合宣佈的較後時間及╱或日期)送達過戶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
本綜合文件由要約人及本公司聯合刊發。本綜合文件將於要約可供接納期間刊載於聯交所網站(http://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網站 (www.superland-group.com )。
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董事會函件本公司(i)於緊接完成前;及(ii)緊隨完成後及於最後可行日期之股權架構如下:緊隨完成後及
於最後可行日期及
股東 緊接完成前 提出要約前
佔已發行 佔已發行
股份概約 股份概約
股份數目 百分比 股份數目 百分比
要約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士
— — —
要約人(附註1) 440,000,000 55.00
— — —
STFV(附註2) 160,000,000 20.00
銷售股東
— — —
Space Plus(附註3) 600,000,000 75.00
公眾股東 200,000,000 25.00 200,000,000 25.00
總計 800,000,000 100.00 800,000,000 100.00
獨立財務顧問函件2.4 股息
吾等注意到, 貴公司股息的宣派及派付由董事會全權酌情決定。 貴公司派付股息的能力取決於(其中括) 貴集團的溢利、經?業績、現金流、財務狀況及資本需求、適用於 貴集團的合約限制、董事認為相關的其他因素,以及股東利益。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董事會並未宣派中
期或末期股息。董事會建議就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派付末期股息每股1.67仙,獲股東批准並於其後派付。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並無建議派付中期或末期股息。
儘管 貴集團有可供分派的保留盈利,惟宣派股息由董事會全權酌
情決定,故無法保證 貴公司將於未來期間宣派及派付任何股息。
2.5 業務展望
私人建築地盤建造工程名義總值
(二零二四年第一季至二零二六年第二季)
| | 21, | 59 | | 21, | 60 | | 人建築地 | 建造工程 | 義總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1, | 34
20, | 94 | 19, | 90 | | 按年 -2 | 2.6% | 按年 | |
| | | | | | | | | 按年 - | 15.9%
1177,, | |
| | | | | | 17, | 68
17, | 23
1166,, | 5566
1166,, | 881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獨立財務顧問函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私人住宅(單位)
私人辦公室(平方米) |
| | |
| | |
資料來源: 聯交所網站
如圖表所示,於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至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二十五日期間,股份按收市價介乎0.243元至0.355元買賣。於二零二五年八月八日錄得最低收市價0.243元,並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二十五日錄得最高收市價0.355元。自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至最後可行日期止,股份按收市價介乎0.385元至6.300元買賣,高於0.375元的要約價。
根據吾等對 貴公司於聯交所網站刊發之公告所作之審閱,吾等注
意到,於回顧期間, 貴公司曾刊發若干公告,即(i)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刊發之中期業績公告;(ii)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刊發有關修訂若干租賃條款之自願性公告;(iii)分別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及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六日刊發有關委任非執行董事之公告;(iv)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刊發之年度業績公告;(v)二零二六年八月四日之聯合公告;及(vi)於二零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刊發之中期業績公– 47 –
附錄三 本集團的一般資料1. 責任聲明
董事願就本綜合文件所載資料(有關要約人、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及其任何一方的一致行動人士(括STFV)的資料除外)的準確性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本綜合文件中表達的意見(要約人唯一董事及要約人最終母公司唯一董事各自表達的意見除外)乃經審慎周詳考慮後達致,且本綜合文件概無遺漏任何其他事實,致使本綜合文件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2. 股本
於最後可行日期,本公司的法定及已發行股本如下:
法定: 元
2,000,000,000 股每股面值0.01元的股份 20,000,000
已發行及已繳足: 元
800,000,000 股每股面值0.01元的股份 8,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