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依股份(603215):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3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比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依集团”)持有公司股票104,99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3%,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IPO前取得,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比依集团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6,437,850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291,9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145,95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是□否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控股股东在公司IPO时作出相关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如本公司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若本公司违反前述股份限售承诺,本公司因减持股份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上缴给发行人;如不上缴,发行人有权扣留本公司应获得的现金分红,还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继续执行锁定期承诺、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的要求延长锁定期。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造成发行人、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发行人、投资者由此产生的直接损失。 5、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将选择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本公司将在首次减持的15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的,本公司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6、如在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股票的,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经营发展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7、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则减持股票所获得的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比依集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减持期间内,比依集团将根据市场以及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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