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华(300395):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6)鄂今证代字第0126号 致: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吕鑫律师、孙线文律师出席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法进行见证。 本所持有湖北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签发本法律意见书的见证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具备就上述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主体资格。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南路32号今天律师楼 邮政编码:430000 网址:http://www.jintianls.com/ 一、关于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2026年9月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于2026年9月8日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召开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9月)》《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9月)》等公告信息。 《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召集人、召开方式、参加会议方式、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联系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经本所律师见证,现场会议于2026年9月23日13:30在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商春利先生主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发出通知的时间、方式及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实际召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南路32号今天律师楼 邮政编码:430000 网址:http://www.jintianls.com/ 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验证及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和统计资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情况如下: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04人,代表股份122,935,1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845%(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25,727,082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15,000股,公司回购的该等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25,712,082股,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83,208,8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86人,代表股份39,726,2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67%。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796 46,100,247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代表股份 股,占公司有 8.7691%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10 6,373,9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代表股份 股,占公司有表 1.2124% 决权股份总数的 。 786 39,726,26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代表股份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7.5567% 股份总数的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南路32号今天律师楼 邮政编码:430000 网址:http://www.jintianls.com/ (三)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查验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系记载于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的股东,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均具备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对下述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1.00 < >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00 2026 《关于<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3.00 < 2026 > 《关于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00 2026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 5.00 <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不存在临时提案或新的提案或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五、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审议的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1.00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本次股2.00 东会审议,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议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南路32号今天律师楼 邮政编码:430000 网址:http://www.jintianls.com/ 案3.00、议案4.00、议案5.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股东以及与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对议案2.00、议案3.00、议案4.00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公司统计了投票的表决结果。其中,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701,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1%;反对1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0%;弃权3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52,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92%;反对1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8%;弃权3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0%。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2.00《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339,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130%;反对2,901,8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19%;弃权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南路32号今天律师楼 邮政编码:430000 网址:http://www.jintianls.com/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90,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627%;反对2,901,8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47%;弃权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股东以及与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00《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339,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126%;反对2,902,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22%;弃权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90,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618%;反对2,902,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55%;弃权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股东以及与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4.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南路32号今天律师楼 邮政编码:430000 网址:http://www.jintianls.com/ 同意110,340,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135%;反对2,902,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26%;弃权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91,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640%;反对2,902,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64%;弃权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股东以及与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5.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819,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6%;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5%;弃权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84,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2%;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3%;弃权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南路32号今天律师楼 邮政编码:430000 网址:http://www.jintianls.com/ 六、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 (以下无正文)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南路32号今天律师楼 邮政编码:430000 网址:http://www.jintianls.com/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 梅雪峰 见证律师: 吕 鑫 见证律师: 孙线文 年 月 日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南路32号今天律师楼 邮政编码:430000 网址:http://www.jintianls.com/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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