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华(30039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395 证券简称:菲利华 公告编号:2026-67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23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3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3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商春利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04人,代表股份122,935,1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845%(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25,727,082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15,000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份总数为525,712,082股,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83,208,8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86人,代表股份39,726,2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6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96人,代表股份46,100,2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6,373,9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86人,代表股份39,726,2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67%。 (三)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提案 1.0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701,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1%;反对1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0%;弃权3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 同意45,952,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92%;反对1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8%;弃权3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0%。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提案 2.00《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339,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130%;反对2,901,8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19%;弃权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90,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627%;反对2,901,8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47%;弃权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股东以及与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提案 3.00《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339,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126%;反对2,902,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22%;弃权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90,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618%;反对2,902,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55%;弃权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股东以及与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提案 4.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340,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135%;反对2,902,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26%;弃权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91,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640%;反对2,902,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64%;弃权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股东以及与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提案 5.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5%;弃权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84,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2%;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3%;弃权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二)结论性意见: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二)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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