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润和软件:关于已回购股份减持结果暨股份变动

时间:2026年09月23日 21:16:19 中财网
  CFi.CN讯: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润和软件”)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部分已回购的公司股份,本次拟减持已回购股份数量为不超过4,879,733股,占总股本的0.6127%(即不超过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自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即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9月22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的,出售计划已实施完毕后,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出售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回购实施完成之后的三年内完成出售,尚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截至2024年5月7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879,7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38%,最高成交价为23.0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7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52,062,888.35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2026年9月2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出售回购股份数量为4,879,7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127%,减持所得资金总额为171,787,488.92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37.38元/股,成交最低价为34.60元/股,成交均价为35.20元/股。本次减持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减持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公司的既定方案不存在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本次减持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后 
 股份数量 (股)比例股份数量 (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8,724,3242.35%1 18,724,1742.3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77,686,51797.65%1 777,686,66797.65%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6,879,7330.86%2,000,0000.25%
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拟用于出售6,879,7330.86%2,000,0000.25%
三、总股本796,410,841100%796,410,841100%
注1:公司实际减持回购股份期间内,离任监事所持股份锁定期届满,因此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减少150股,相应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150股。

四、本次已回购股份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动。

公司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股份价格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分将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五、其他说明
1、公司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下列敏感期内减持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交易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符合关于交易时间、交易价格、出售数量的相关要求:(1)公司减持委托价格非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单日最高出售股份数量为1,589,533股(2026年9月22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减持计划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即(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2月26日)日均成交量为21,176,945股,公司每日出售的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预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百分之二十五(即5,294,236股);(4)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5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既定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减持期间,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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