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特光电(920157):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结果
江苏宇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江苏宇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特光电”、“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6年 7月 10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委员会2026年第67次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8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6〕1973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证券简称为“宇特光电”,证券代码为“920157”。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人所属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3.75元/股。 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1,766.6667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7,066.6667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发行不安排超额配售选择权。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53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30.00%。 本次发行的网上发行数量为 1,236.6667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0.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相同。 一、本次发行申购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26年9月21日(T日)结束。 (一)网上申购缴款情况 (1)有效申购数量:79,597,812,700股 (2)有效申购户数:773,246户 (3)网上有效申购倍数:6,436.48064倍 (二)网上配售情况 根据《江苏宇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中公布的网上配售原则,本次网上发行获配户数为 123,667户,网上获配股数为 1,236.6667万股,网上获配金额为170,041,671.25元,网上获配比例为0.0155364407%。 二、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股份合计530.00万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30.00%,发行价格为13.75元/股,战略配售募集资金金额合计7,287.50万元。 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最终获配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中,国泰海通君享北交所宇特光电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国泰海通证裕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得配售股票的限售期限为12个月,盱眙经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金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信科资本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获得配售股票的限售期限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计算。 三、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3,863.80万元,其中: 1、保荐及承销费用:(1)保荐费用:47.17万元;(2)承销费用:2,264.15万元;参考市场承销保荐费率平均水平,综合考虑双方战略合作关系意愿,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支付; 2、审计及验资费用:958.49万元;参考市场会计师费率平均水平,考虑服务的工作要求、工作量等因素,经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支付; 3、律师费用:566.04万元;参考市场律师费率平均水平,考虑长期合作的意愿、律师的工作表现及工作量,经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支付; 4、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等:27.95万元。 注:上述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如有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四、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江苏宇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小波 住所:江苏省盱眙县经济开发区玉兰大道 66号 联系人:沈建华 联系电话:0517-88228939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23187612 发行人:江苏宇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9月24日 附表:关键要素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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