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康佳A(000016):全资子公司新增诉讼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ST康佳A、*ST康佳B公告编号:2026-87债券代码:133783、134294债券简称:24康佳03、25康佳01 134334 25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诉讼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案背景情况 2022年9月,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康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信科技”)与海南佳世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世通”)、深圳瑞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汐”)签署了《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深圳高宏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高宏”)。其中,普通合伙人佳世通出资1万元,通信科技和深圳瑞汐作为有限合伙人各出资1亿元。同月,通信科技与佳世通、深圳瑞汐签署了《合伙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通信科技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深圳高宏每季度末月20日向通信科技支付固定投资收益,以实缴出资额1亿元为基数按照年化收益率12%计算;如深圳高宏未能足额支付,深圳瑞汐应在各季度末月20日后的1个月内向通信科技补足差额;如深圳瑞汐未按约定补足,则按照12%年化收益率上浮50%计算罚息,罚息基数为未补足收益。同月,通信科技与天津力高宏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力高”)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天津力高为深圳瑞汐对通信科技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另外,深圳市瑞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峰”)是深圳瑞汐的唯一股东,力高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高实业”)是天津力高的唯一股东。 自2023年第二季度起,深圳高宏开始出现未按期向通信科技支付约定款项的情形,深圳瑞汐亦未依约在1个月内补足差额。经通信科技多次催收,各责任方仍未能履行支付义务,故通信科技提起本案诉讼。 二、本案基本情况 近期,通信科技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等文件。针对合同纠纷,通信科技请求判决深圳高宏支付固定投资收益,佳世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深圳瑞汐承担差额补足责任,天津力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深圳瑞峰及力高实业承担连带责任等,涉案金额5,013.47万元。具体详见下表:案件情况表
鉴于案件审理情况以及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其对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难以准确估计。公司将根据案件审理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严格遵循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及时、审慎地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案件涉案金额尚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强制披露标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受理案件通知书》[(2026)粤03民初7523号]。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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