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邦股份(002139):董事会换届选举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邦股份”)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6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届董事会拟提名武永强先生、郑泗滨先生、陈正旭先生、秦伟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2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2 时股东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候选人中,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2、陈正旭先生、秦伟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秦伟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为会计专业人士;陈正旭先生已获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两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对各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4、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向第八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24日 附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名) 武永强:男,1965年出生,硕士学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入选“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是深圳市认定的地方级领军人才,曾获深圳市政府授予的“深圳市青年科技带头人”、深圳市南山区“十大杰出青年”、“深圳工业大奖”工业家、深圳市宝安区工信领域“凤凰英才”等荣誉;历任哈尔滨工业大学讲师,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圳市拓邦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弘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弘儒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宁波拓邦智能控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拓邦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研控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拓邦(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武永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2,008,7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武永强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郑泗滨:男,1966年出生,硕士学位,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浙江松阳啤酒厂办公室主任、副厂长,南太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事业部总经理,深圳市拓邦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监事,重庆拓邦实业有限公司监事。 郑泗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963,8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郑泗滨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2名) 陈正旭: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历任齐鲁证券和宏源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上海师范大学金融专业硕士校外导师,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捷联微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鼎锋明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捷联微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朴茂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道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明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理,深圳道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负责人,玄武云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正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陈正旭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秦伟: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学士、经济学硕士。秦伟先生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历任深圳中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高级信用分析师、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董事、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深圳市普拉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海塞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亚科维亚(广东)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泰亚鼎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厦门泰亚鼎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厦门泰亚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秦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秦伟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