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东控股(002647):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9月23日 19:36:50 中财网
原标题:仁东控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1
南第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员工(公司当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于公司(含子公司)任职,与公司(含子公司)签署劳动/劳务/聘用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三、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四、本次授予事项已履行必要程序,限制性股票授予及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授予价格、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内容)未违反有关规定。

五、本次授予事项有利于发挥激励与约束作用,激发员工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促进公司经营业绩发展。

综上,本次授予事项所涉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授予日符合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6年9月23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向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88.40万股,授予价格为5.51元/股。

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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