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色股份(000758):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9月23日 19:31:58 中财网
原标题:中色股份: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2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修改提案情况,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2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3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3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6层611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宇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27人,代表股份772,495,6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2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704,989,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31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21人,代表股份67,506,2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2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23人,代表股份67,506,4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21人,代表股份67,506,2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27%。

9.公司部分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非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类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 结果
   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 
1.00关于接受控股 股东以委托贷 款方式拨付国 家资本性拨款 资金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总表决情 况65,451,7 4396.5046 %2,265,33 43.3401%105,3020.1553%704,673, 27991.2204 %通过
  其中,中小 股东的表 决情况65,135,8 4396.4883 %2,265,33 43.3557%105,3020.1560%--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类同意 表决结果      
   股数(股)比例       
2.00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张国军先生为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765,953,78499.1532%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 表决情况60,964,60590.3093%       

2.02选举宋卫东先生为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765,971,79199.1555%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 表决情况60,982,61290.3359% 
提案1.00的关联股东包括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马引代,上述关联股东对本项提案予以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704,673,279股未计入本项提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洋、虞冉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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