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天和防务(300397):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9月23日 18:21:54 中财网
原标题:天和防务: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397 证券简称:天和防务 公告编号:2026-048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总额并非对外担保实际贷款金额,对外担保实际贷款金额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6年度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融资租赁、保理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对外担保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4,500万元,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公司提供担保的第三方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同时,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该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该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意授权公司或子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扬通信”)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订了《最高额融资合同》,最高融资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与华夏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贺增林先生及其配偶与华夏银行签订了《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贺增林先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无需提供反担保。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彼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彼奥”)与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岗支行(以下简称“紫金农商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贺增林先生及其配偶与紫金农商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上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人民币1,000万元的债权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贺增林先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无需提供反担保。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天和海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海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上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人民币9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与天和海防其他自然人股东向亮女士、陈建峰先生签订了《反担保保证合同(自然人反担保)》,天和海防的其他自然人股东向亮女士、陈建峰先生将按照其对天和海防的出资比例为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提供担保前,公司为华扬通信、南京彼奥、天和海防的担保余额分别为人民币17,343.07万元、4,990万元、1,97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借款尚未放款。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华扬通信、南京彼奥、天和海防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343.07万元、4,990万元、1,97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华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华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813555167
3.成立日期:2005年10月13日
4.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黄埔社区上南东路128号1号厂房六层、七层5.法定代表人:贺增林
6.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微电子元件、微波射频模块及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其它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许可经营项目:微电子元件、微波射频模块及电子产品的生产。

8.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9.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0.被担保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1.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经审计)截至2026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77,522.4388,827.81
负债总额21,145.2931,014.6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8,520.0012,000.00
流动负债总额20,534.9829,124.03
净资产56,377.1357,813.13
财务数据2025年1月-12月 (经审计)2026年1月-6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6,062.0016,637.35
利润总额3,598.291,608.82
净利润3,156.751,435.99
(二)南京彼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南京彼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36825033331
3.设立日期:2008年12月05日
4.住所: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港丰路1号
5.法定代表人:贺增林
6.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微波器材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机电产品研究、开发、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9.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0.被担保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1.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经审计)截至2026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32,056.9437,781.27
负债总额10,992.2816,271.0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000.005,990.00
流动负债总额10,754.1316,035.63
净资产21,064.6621,510.27
财务数据2025年1月-12月 (经审计)2026年1月-6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6,469.803,718.97
利润总额-259.15434.46
净利润-231.13445.61
(三)西安天和海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西安天和海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 91610131333745254Y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 2015 07 02
设立日期: 年 月 日
4.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西部大道158号
5.
法定代表人:贺增林
6. 3,000
注册资本: 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海洋工程装备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软件设计、开发和销售;机器人、声纳设备海洋观测设备、海洋信息处理设备、水声通信设备、水下声成像设备、水下作战指挥控制系统、水下通信指挥控制系统、海洋安全防护系统、水下安防系统、水下测量、勘察、探测设备的设计、开发、系统集成、加工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相关软件系统、模拟器、交互式电子技术手册的开发、研制、销售、技术服务;雷达、光电设备及其集成系统;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制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除外)(以上经营范围除国家规定的专控及前置许可项目)
8. 65%
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的股权)
9.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0.
被担保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1.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股权比例(%)
1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950.0065
2向亮750.0025
3陈建峰300.0010
合计3,000.00100 
1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经审计)截至2026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7,359.138,934.29
负债总额5,931.017,747.5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700.003,120.00
流动负债总额5,931.016,877.56
净资产1,428.121,186.73
财务数据2025年1月-12月 (经审计)2026年1月-6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741.58119.48
利润总额120.32-240.28
净利润120.32-241.39
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华夏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甲方(保证人):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债务人:深圳市华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自被担保的债权确定之日起,至被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完毕,若主合同债务人发生未依约履行偿债义务的情形,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追偿,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清偿相应的债务。

5.保证期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据法律或主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提货担保,则垫款之日视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6.保证范围: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二)紫金农商银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甲方(债权人):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岗支行
2.乙方(保证人):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南京彼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5.保证期间:乙方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款所述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甲方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甲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乙方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履行保证责任,乙方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6.保证范围: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合同期内利息、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评估费、拍卖费等,下同)。乙方确认并自愿接受,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甲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物权担保),也无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甲方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或放弃、部分放弃任何担保权利,也无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也无论其他担保是否由债务人所提供,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均不因此减免,甲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乙方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乙方将不提出任何异议。本合同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或有多个物的担保的,甲方在实现债权时,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之间以及物的担保之间不存在先后顺序,甲方实现债权的顺序不受主合同项下其他担保的影响,乙方放弃在甲方实现债权时位于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顺位之后等相关抗辩,对实现债权的顺序甲方有自由选择的权利。

(三)中国银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3.主债权: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75,00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93.3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贷款金额为人民币60,504.90万元,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60,504.9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2.55%,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融资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
3.《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
4.《保证合同》;
5.《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6.《反担保保证合同(自然人反担保)》。

特此公告。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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