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宏英智能(001266):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5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6年2月9日召开了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8亿元的担保,用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资产池、分期付款业务、票据贴现等。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5亿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4日、2026年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1.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在上海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上海宏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英新能源”)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CUG6PC7L 4.住所: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涞坊路2088弄1号2层201室 5.法定代表人:石艾灵 6.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3年8月10日 8.营业期限:2023年8月10日至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供冷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4.其他说明:宏英新能源未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主要系宏英新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定,具备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系基于其日常经营及业务拓展所需,有利于支持其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安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担保书主要内容 1.相关方: (1)授信申请人:上海宏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保证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本次担保的债权本金的最高限额:人民币6,000万元。 3.担保范围:为债权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参股公司实际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70,993.937325万元(含公司为子公司代开保函金额),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4.7936%。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4,623.937325万元(含公司为子公司代开保函金额),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8.0827%;公司为参股公司实际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37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7109%。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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