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登大道(002656):股东通过司法程序获得的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26-050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通过司法程序获得的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登大道”或“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15,90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712,519,844股的0.0163%;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6年9月30日(星期三)。 一、股东通过司法程序获得限售股份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来源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关于核准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57号),公司据此向10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89,921,837股,其中何琳认购11,272,439股。上述股份于2016年7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登记手续,并于2016年8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限售期为上市之日起36个月。 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5,324,90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267,194,941股;同时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5,324,9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679,873.55元(含税)。2018年5月31日,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445,324,903股增加至712,519,844股,其中何琳所持股份增加至18,035,902股。 2025年8月14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依法委托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何琳持有的115,902股公司股票进行公开拍卖,骆作良以最高价竞得并将拍卖款汇入法院。同日,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5)内01执恢49号】,裁定何琳持有的公司股票115,902股的所有权归骆作良所有,上述股票所有权自《执行裁定书》送达骆作良时起转移。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为骆作良持有的通过司法拍卖获得的公司115,902股限售股份。 根据公开信息及股东骆作良提供的信息,骆作良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获得何琳持有的限售股115,9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3%)。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712,519,84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25,881,476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686,638,368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为骆作良,其通过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受让取得股份,骆作良受让该股份并完成过户时原股东何琳所作出的承诺已届满,骆作良受让股份后未新增承诺。原股东何琳相关承诺如下: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星期三)。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15,9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3%。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为自然人股东1名。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单位:股
经核查,财务顾问认为:骆作良通过司法程序受让的股份锁定期已届满,本次股份解除限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二)《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三)《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通过司法程序获得的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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