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龙大(002726):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ST龙大 公告编号:2026-159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23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3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3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蓝润置地广场T1-32楼。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晓初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会议的股东643人,代表股份194,531,7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91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45,509,5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90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39人,代表股份49,022,2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16%。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42人,代表股份49,544,5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522,3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39人,代表股份49,022,2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16%。 9、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2、提案2.0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方律师、李志怡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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