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聚热能(60339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司代码:603391 公司简称:力聚热能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十月 目录 一、会议议程 ............................................................. 3 二、会议须知 ............................................................. 4 三、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 关于增加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 6 议案二、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9 一、会议议程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10月 8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6年 10月 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6年 10月 8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盛业街 150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俊南先生; 4、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会议当天13:00-14:00) (2)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开始,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推举2名股东分别作为计票人和监票人 (4)主持人宣读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议案一、关于增加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5)现场与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6)现场与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7)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8)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9)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10)与会董事在股东会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上签字 (11)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二、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进行,提高会议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1、参会资格:股权登记日 2026年 9月 2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2、除了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会务工作人员和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3、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10月 8日 14:00开始。会议开始时,入场登记结束,届时未登记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无现场投票表决权。迟到股东的人数、股权数额不计入现场表决数。 入场登记时,应提供以下文件资料: (1)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4、请与会者维护现场秩序,会议期间请勿大声喧哗,请各位将手机调至震动或静音状态。 5、为保证本次大会的秩序及效率,大会召开期间,股东如有问题需要质询,不应打断大会流程,而应在签到时向公司工作人员登记并提交问题,由公司统一安排答复。所有问题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就某一议案发言不得超过 1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超过 5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6、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现场股东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时不进行发言。非累积投票的议案,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回避”、“弃权”四项中任选一项,并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累积投票的议案,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每个议案组后填写具体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享有的选举票数等于表决股东持股数乘以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本次股东会投票方式及注意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6)。 7、谢绝到会股东个人录音、录像、拍照,对扰乱会议正常秩序和会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果,在公司未发布公告之前,出席会议的全体人员均负保密义务。 8、股东会结束后,股东如有疑问或建议,请联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增加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1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相关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1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后续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沉淀情况、现金流预测及阶段性资金安排,公司可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规模有所增加。为进一步提升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充分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开展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上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将现金管理最高额度由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至不超过 130,000万元(含本数),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获取稳健理财收益,增厚公司盈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现将有关事项汇报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充分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开展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上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将现金管理最高额度由 100,000万元调整至 130,000万元,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获取稳健理财收益,增厚公司盈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原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100,0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 30,000万元的现金管理额度。本次增加额度后,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为 130,000万元。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 1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止,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现金管理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满足正常经营对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0月 8日 议案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 资金专户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年产 1,500套超低氮蒸汽锅炉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成,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并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拟将该募投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9号),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750,000.00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1,0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322.64万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273.7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403.58万元。 上述资金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到位且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1014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 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 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1,500套超低氮蒸汽锅炉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该金额不包括扣除手续费后累计账户利息、现金管理收益; ?该金额包括 13,912.54万元项目铺底流动资金、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本募投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现可研报告约定的产能、工艺及功能目标。本次募集资金出现较大节余,系多方面客观因素共同导致: 1、设备采购环节优化。项目实施阶段,公司在完全满足项目各项技术参数、产能及质量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多家供应商比价,设备采购成本得到有效节约。 2、建设方案充分复用现有资源。结合厂区现有配套条件,公司对项目土建及公用工程方案进行优化,充分复用厂区已建成公用工程、辅助配套设施,在完整实现募投项目全部建设目标的前提下,减少重复土建及配套工程投入,降低项目建设支出。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留“年产 1,500套超低氮蒸汽锅炉产业化项目”原实施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杨山坞三路 99 号”的基础上新增实施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杨山坞一路 188号”。在新增地点上,该募投项目在公司自有厂房内实施,极大地节省了厂房建设成本。 另外,项目建设期间,公司充分统筹利用现有存量产线及设备资源,将部分自有生产线整合投入募投项目实施,减少项目设备重复采购,节约了募投项目设备采购相关资金,进一步增厚了募集资金节余金额。 3、建安工程造价低于可研概算。项目土建、安装工程通过议标方式确定承包价,实际成交造价低于可研阶段概算水平;项目实施过程严格控制工程成本,强化造价管控,在不降低建设质量标准前提下节约工程建设成本。 4、项目存在尚未到期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项目部分设备、工程合同存在尾款、质保金,尚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节点,该部分款项后续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不再动用募集资金。 5、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募集资金存放专户产生存款利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取得理财收益,进一步增加节余募集资金规模。 四、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本次“年产 1,500套超低氮蒸汽锅炉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成,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并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不会影响公司业务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 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拟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 5,678.92万元(包括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已赎回部分的现金管理本金和收益、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但不包括尚未赎回部分的现金管理本金和收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26,064.82万元之间的差额,系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且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尚未到期赎回所致。实际节余金额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 待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人及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0月 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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