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富士达(60346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富士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499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123.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7.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1,987.58万元;扣除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6,529.01万元、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571.1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887.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 7月 30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6年 7月 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G12251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6年 9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科学合理地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投资产品品种 本次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任何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资金将及时转回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现金管理额度、期限及产品品种范围内,行使现金管理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全部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法合规的金融机构、确定具体投资金额、投资期限、产品品种,以及签订投资合同、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落实具体现金管理事宜,包括资金划转、产品跟踪、收益核算等日常操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相关收益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取得较好的投资回报。本次申请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为最高限额。公司将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择机审慎开展。上述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开展现金管理,加强对相关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 2026年 9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申请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为最高限额。公司将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择机审慎开展。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津富士达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保荐人对公司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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