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富士达(603468):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468 证券简称:津富士达 公告编号:2026-05 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9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9月11日以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本 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辛建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 席董事6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618,874,447.87元人民币,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 具了核查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 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 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存在需要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自有外 汇、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形,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并经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 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有一定的周期性,根据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在不影响资金正常使用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 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00万 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申请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为最高限额。公司将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择机审慎开展。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额 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保荐机构中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工作变动,公司董事崔盈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障董事会的合规运作,需进行补选,拟补选辛愉女士为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辛愉女士简历如下: 1982年出生,新加坡国籍,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专业,本科。现 任职于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截至目前,辛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辛愉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 人辛建生先生和赵丽琴女士之女。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工作变动,公司董事会秘书崔盈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职 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聘任杨新喆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杨新喆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其具体简历情况详见《关于董事、董事会秘书离任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聘任翟洁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翟洁先生简历:198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硕士,毕业于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项目管理专业。曾先后任天津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持证券部工作。2019年1月至2026年4月任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职于公司证券法务部。兼任天津上市公司协会证券事务代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翟洁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 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街东金路富士达公司院内 联系电话:022-27636508 联系邮箱:sec_div@battle-fsd.com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定于2026年10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 特此公告。 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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