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通燃气(605169):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6年09月22日 22:42:29 中财网
原标题:洪通燃气: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须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股东会顺利召开,特制订会议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股东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

二、股东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会议开始后,会议签到与登记终止。

五、会议开始后请全体参会人员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或拍照,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会议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会正常程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目录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6-关于选举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2-关于选举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6-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股东会届次: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20日(星期五)上午11:30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20日(星期五)上午11:30
网络投票时间:本次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洪通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13日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刘洪兵先生
会议出席对象: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其他人员
会议议程:
一、宣布现场到会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及代表股份数
二、宣读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
三、介绍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四、推举计票、监票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0关于选举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关于选举刘洪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谭素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关于选举姜述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4关于选举秦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5关于选举朱疆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6关于选举刘欣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关于选举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关于选举杜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关于选举蒋庆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3关于选举贾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六、现场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及解答问题(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3分钟)七、现场股东或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八、休会,监票人、计票人汇总统计现场投票情况和网络投票情况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十、会议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1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
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基于当前市场环境、行业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本着审慎投资、优化整体资源配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0号)核准,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2.22元,募集资金总额888,8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49,978,301.8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8,821,698.1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4-0003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及保荐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为方便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2020年12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2020年12月2日,公司子公司哈密洪通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巴州洪通燃气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共同方和保荐人西部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888,800,000.00
募集资金净额838,821,698.11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0年10月26日
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 
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占比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类型□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改变募集资金金额 ?取消或者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实施新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其他:____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计划 投资总额本年投入 金额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投入进 度 (%)
1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11,174.9511.4910,832.2896.93
序 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计划 投资总额本年投入 金额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投入进 度 (%)
2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 峰及基础配套工程项目70,025.672,102.0436,508.6252.14
3“洪通智慧云”燃气信 息化建设项目2,681.5552.671,855.4369.19
合计83,882.172,166.2049,196.3358.65% 
截至2026年8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合计38,838.98万元,其中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8,012.86万元(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33,859.72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累计收益4,153.14万元),继续用于“洪通智慧云”燃气信息化建设项目826.12万元。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结项名称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
结项时间2026年8月31日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11,174.95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10,832.28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342.67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及相应金额?补流,342.67万元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加强项目各环节的成本控制与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有效降低了项目成本和相关费用,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已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具体情况
(一)“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项目”终止
截止2026年8月31日,“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70,025.67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6,508.62万元,项目终止后节余募集资金33,517.05万元,公司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建设完成情况
截止2026年8月31日,“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项目”中“二道湖工业园LNG/CNG应急调峰储配总站-LNG调峰厂”、“二道湖工业园LNG/CNG应急调峰储配总站-CNG母站及输气末站合建站”、“西气东输二线哈密分输站-二道湖LNG/CNG应急调峰储配总站输气管道项目”、“二道湖应急调峰储配总站至新星市中心城区门站输气管道”项目均已建设完成并正式投产运行。

截止2026年8月31日,“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项目”中“新星市中心城区门站”、“二道湖应急调峰储配总站至骆驼圈子工业园门站输气管道”、“骆驼圈子工业园门站”、“输气首站”尚未开工建设,公司拟终止。

2.终止原因
《哈密市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载明终止部分原计划投资金额合计为6,673.60万元,终止原因如下:
(1)新星市中心城区门站终止建设,原因为门站已由新星市政府投资建设,于2026年8月5日正式通气,并由公司负责投建后的运维,因此公司不再重复建设,予以终止。

(2)二道湖应急调峰储配总站至骆驼圈子工业园门站输气管道和骆驼圈子工业园门站终止建设,原因为骆驼圈子产业园发展不及预期、入驻企业较少、工业企业用气量偏低,目前园区已投运洪通燃气点供站,可覆盖现有零星用气需求;现阶段暂无新增大型耗气企业落地计划,远期用气增量不足,新建管线及门站投资回报较差,存在较高的长期闲置亏损风险。基于当前市场环境、行业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本着审慎投资、优化整体资源配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拟终止骆驼圈子工业园门站及配套管道项目。

(3)输气首站终止建设,原因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该站建设,因此公司不再重复建设,予以终止。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规避区域重复投资,加强项目各环节的成本控制与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结合工艺提升,有效降低了项目成本和相关费用,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项目”终止,终止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四、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截止2026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实现收益合计4,153.14万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截止2026年8月31日,“洪通智慧云”燃气信息化建设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仍有826.12万元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审慎研究,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下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时间(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时间(调整后)
3“洪通智慧云”燃气信息化建设 项目2026年12月31日2027年12月31日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洪通智慧云”燃气信息化建设项目,是公司提升燃气业务智慧化运营、精细化管理能力的核心辅助平台。本项目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发展规划分步推进、逐步落地,但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外部环境变化及公司各部门信息化应用需求提高等因素影响,开发进度需相应进行适时调整,因此进度较预计时间有所延迟。

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结合该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投资进度,在该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基于审慎性原则,拟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三)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及时跟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积极协调相关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由于项目在后续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将“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项目”予以终止,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充盈公司的现金流,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对“洪通智慧云”燃气信息化建设项目延期是基于市场环境及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合法、有效和安全地使用。

请审议。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议案2.00
关于选举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选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推选刘洪兵先生、谭素清女士、姜述安先生、秦明先生、朱疆燕女士、刘欣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接受提名。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需对候选人逐项表决。

2.01关于选举刘洪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谭素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关于选举姜述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4关于选举秦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5关于选举朱疆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6关于选举刘欣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洪兵
刘洪兵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MBA研修。曾任公司总经理、洪通有限执行董事、和硕洪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尉犁洪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和静洪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乌市洪通董事长、库尔勒市朗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霍尔果斯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洪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2,152,423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刘洪兵先生与其配偶谭素清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欣系刘洪兵先生与其配偶谭素清女士的女儿。

除上述简历披露外,刘洪兵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2、谭素清
谭素清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MBA研修。曾任洪通有限监事、尉犁洪通监事、和静洪通监事、和硕洪通监事、董事、轮台洪通监事、巴州洪通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巴州洪通董事、巴州洁能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素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868,346股;谭素清女士与其配偶刘洪兵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欣系谭素清女士与其配偶刘洪兵先生的女儿。

除上述简历披露外,谭素清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3、姜述安
姜述安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新疆燃气行业协会理事长,中国城市燃气协会科技委员会委员。曾任乌鲁木齐市煤气公司技术员、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乌鲁木齐市燃气总公司技术处副处长、用户发展处处长、副总经理、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新疆金源燃气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院长、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新疆广汇清洁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新疆吉瑞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城市燃气学会输配委员会委员、和静洪通执行董事、且末洪通执行董事、乌市洪通董事长、巴州能源执行董事、洪通物流执行董事、交投洪通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述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外,姜述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4、秦明
秦明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阿勒泰国家粮食储备库防化科科员、副科长、北屯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新疆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方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新疆方夏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注册会计师、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新疆天业节水灌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交投洪通董事、四川洪通能源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9,596股。除上述简历披露外,秦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5、朱疆燕
朱疆燕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税务师、CM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曾任新疆雅克拉炭黑有限责任公司出纳、会计、总经理助理、和静巴音布鲁克生态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会计、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库尔勒销售分公司和静经营部稽核、和静洪通会计、财务经理、伊犁洪通监事、吐鲁番洪通监事、哈密洪通董事、洪通有限计划财务部部长、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洪通燃气董事、财务总监、新源洪通董事、四川洪通能源董事、和静洪通董事、新疆库尔勒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疆燕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外,朱疆燕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6、刘欣
刘欣女士,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本科毕业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主修金融学/会计学(本科双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英国伦敦大学学院,主修比较商业经济学(硕士)。2019年12月-2024年06月任职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项目经理;2024年06月至今任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欣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刘欣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洪兵先生与其配偶谭素清女士的女儿。

除上述简历披露外,刘欣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议案3.00
关于选举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选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推选杜宇先生、蒋庆哲先生、贾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接受提名。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需对候选人逐项表决。

3.01关于选举杜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关于选举蒋庆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3关于选举贾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杜宇
杜宇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曾任复旦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副院长;现任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上海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治研究会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外,杜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二、蒋庆哲
蒋庆哲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先后任华东石油学院、华东石油学院北京研究生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先后担任全国学联副秘书长;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副处长、学工处长,化工系主任,党委副书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书记。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乡村发展协会副会长、中国石油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庆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外,蒋庆哲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三、贾茜
贾茜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教授,管理学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职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外,贾茜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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