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600884):杉杉股份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时间:2026年09月22日 22:31:41 中财网
原标题:杉杉股份:杉杉股份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8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9月22日召开的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朱胜利先生、陶勇先生、刘帮柱先生、秦建辉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与关联方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互补,促进产业协同发展。关联交易价格经双方公平磋商后确定,并参考同类交易第三方相关价格及商业条款,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8,250万元,交易价格经双方公平磋商后确定,并参考同类交易第三方相关价格及商业条款。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关联 交易 类别关联人2026年度预 计金额2026年1月至 8月与关联人 累计已发生的 交易金额2025年实际 发生金额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 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 人购买 原材料安徽皖维高新 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皖维高新”) 及下属公司1,00000本年新增,公司向关联人采 购PVA光学薄膜
向关联 人销售 商品皖维高新及下 属公司3,00000本年新增,公司向关联人销 售TAC膜、离型膜、保护膜 等商品
接受关 联人提 供的服 务安徽海螺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海 螺集团”)及相 关公司注24,2504,137.544.43主要系公司负极业务订单 充足,自有产线处于满负荷 运行状态,部分生产工序需 委外加工,该业务量相应增 加。同时本年新增工程咨询 和装修服务采购。
注:相关公司包含海螺集团下属公司、中国海螺创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创业”)及其下属公司。其中预计与海螺创业下属子公司四川海创尚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创尚纬”)发生石墨化等加工服务费23,500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皖维高新
1.企业名称: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153584043T
3.成立时间:1997年5月23日
4.注册地址:安徽省巢湖市巢维路56号
5.法定代表人:朱胜利
6.注册资本:206,910.6449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水泥用石灰石开采,氧气、溶解乙炔、醋酸乙烯、电石、工业乙酸酐、工业冰乙酸、乙醛、醋酸甲酯的生产和销售(只限于在生产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上述产品)。一般经营项目:各种高低聚合度和醇解度的PVA系列产品、高强高模聚乙烯醇纤维、超高强高模PVA短纤及长丝、PVA水溶性纤维、聚乙烯醇薄膜、PVB树脂、可再分散性乳胶粉、粘合剂用相关产品、聚乙烯醇强力纱、涤纶纤维、聚脂切片、聚醋酸乙烯乳液、高档面料、水泥、石灰制造、销售,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三级(限建筑分公司经营),设备安装,机械加工,铁路轨道衡计量经营;建筑用石料、水泥用混合材、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自营及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集团”)持有其18.24%股权,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各持有其7.5%股权。

9.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5年度(末),总资产156.9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3.86亿元,营业收入80.1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4亿元(经审计);2026年上半年度(末),总资产149.7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5.75亿元,营业收入42.3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3亿元(未经审计)。

10.关联关系说明:皖维高新系公司控股股东皖维集团下属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海螺集团
1.企业名称: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149492322M
3.成立时间:1996年11月7日
4.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号
5.法定代表人:杨军
6.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资产经营、投资、融资、产权交易,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品)、电子仪器、仪表、普通机械设备生产销售,电力、运输、仓储、建筑工程、进出口贸易,矿产品(下属公司经营)、金属材料、工艺品、百货销售,物业管理,科技产品开发,技术服务。印刷,承包境外建材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的劳务人员(上述三项待领取相关证件后方可经营)。

8.主要股东: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芜湖海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49%股权。

9.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5年度(末),总资产3,065.48亿元,净资产2,145.20亿元,营业收入1,306.07亿元,净利润79.30亿元(经审计);2026年上半年度(末),总资产3,069.13亿元,净资产2,115.52亿元,营业收入606.79亿元,净利润24.17亿元(未经审计)。

10.关联关系说明:海螺集团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海创尚纬
1.企业名称:四川海创尚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00MA7G21JM91
3.成立时间:2022年2月16日
4.注册地址:四川省乐山高新区迎宾大道18号23幢7层
5.法定代表人:何广元
6.注册资本:50,00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销售;电池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储能技术服务;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安徽海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四川福华尚纬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

9.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5年度(末),总资产19.48亿元,净资产4.93亿元,营业收入1.74亿元,净利润-668万元(经审计);2026年上半年度(末),总资产19.19亿元,净资产4.68亿元,营业收入8,195万元,净利润-2,494万元(未经审计)。

10.关联关系说明:海创尚纬为海螺创业下属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螺集团合计持有海螺创业约21%股权,为海螺创业单一最大股东,海螺创业将重构董事会,完成后海螺创业财务报表合并至海螺集团,受海螺集团控制。在相关安排生效后12个月内可能存在海创尚纬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之情形,公司基于审慎考虑认定海创尚纬为公司关联法人。

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公司偏光片业务预计2026年度需向皖维高新采购PVA光学薄膜等原材料,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皖维高新具备领先的PVA光学薄膜产业布局,与公司偏光片业务形成上下游协同。本次交易有利于加速推进公司偏光片原材料国产化替代进程,持续增强关键原材料供应韧性与产品成本竞争力。

(二)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公司偏光片业务预计2026年度需向皖维高新下属子公司合肥德瑞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销售TAC膜、离型膜、保护膜等商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通过本次交易,一方面可有效盘活公司存量原材料、提升存货周转效率;另一方面,将补齐合肥德瑞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原材料采购渠道,稳定其偏光片生产原料供应,持续改善其生产经营及资产运营效率,为公司后续合规开展受托管理、化解同业竞争问题奠定基础。

(三)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1.公司负极材料业务预计2026年度需向海创尚纬采购碳粉石墨化加工、粉体材料加工等加工服务,金额不超过23,500万元。受益于下游锂电池行业高景气度发展,负极材料市场需求旺盛,公司负极材料业务在手订单充足,自有产线处于满负荷运行状态。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可有效锁定石墨化代加工资源,保障负极材料订单交付的及时性与稳定性,切实满足下游客户对负极材料持续增长的需求。

2.公司2026年度预计需向海螺集团下属公司采购工程咨询服务不超过150万元,装修服务不超过600万元。主要为强化工程项目管理及满足公司办公场所、员工宿舍等装修需要。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经双方公平磋商后确定,并参考同类交易第三方相关价格及商业条款,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国资入主后深化产业协同、优化供应链管理的重要举措,具备充分的产业协同逻辑和商业合理性。有利于公司与关联方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互补,增强供应链韧性,提升订单交付能力与成本竞争力,进而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促进产业协同发展。交易过程严格遵循公允、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兼顾各方经营利益与中小股东权益,定价参考第三方公允市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未对该类关联交易形成较大依赖。

此外,为解决关联方同业竞争并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正与海创尚纬就后续资产收购事项进行磋商,待相关条件成就后,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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