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榕生物(300511):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聘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暨董事长代行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职责

时间:2026年09月22日 22:22:11 中财网
原标题: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聘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暨董事长代行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11 证券简称:雪榕生物 公告编号:2026-062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聘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暨董事长代行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均以5票同意、2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龙鹏先生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关于解聘顾永康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关于由董事长代为行使公司总经理职责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解聘龙鹏先生总经理职务,同意解聘顾永康先生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意由董事长蒋智先生代为履行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职责。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一、解聘情况
(一)解聘总经理的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适应公司战略发展新需要,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了《关于解聘龙鹏先生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解聘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聘后,龙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任何职务,停止履行总经理相关职权与职责,总经理相关职权与职责由公司董事长蒋智代行。

龙鹏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原定任期至2028年11月20日,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龙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7,900股,作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龙鹏先生所持股份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公司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与龙鹏先生完成工作移交手续、未结事项处理和离任审计。

(二)解聘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适应公司战略发展新需要,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了《关于解聘顾永康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解聘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聘后,顾永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任何职务,停止履行董事会秘书相关职权与职责。顾永康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原定任期至2028年11月20日,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6〕8号)》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及配套的《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自董事会秘书离任之日起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永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9,250股,作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顾永康先生所持股份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公司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与顾永康先生完成工作移交手续、未结事项处理和离任审计。

二、解聘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及董事会日常事务等工作的正常开展,董事会同意由董事长蒋智代行总经理职责,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6〕8号)》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及配套的《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自董事会秘书离任之日起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在规定期限内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本次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相关工作的开展。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解聘事项的审核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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