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则康威: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 他承诺事项
广州通则康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广州通则康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就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二、本公司历史沿革中曾存在股权代持情形,目前已依法解除,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三、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四、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五、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发行人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况; 六、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