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特利(30169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697 证券简称:贝特利 公告编号:2026-008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9月20日(星期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9月1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王新灵、叶青、俞洁芳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王全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5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7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I10805号),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97,0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262,700,000.00元,股本总数由197,000,000股变更为262,70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9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具体变更情况以苏州市数据局变更登记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苏州市数据局最终核准、登记情况为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关联董事。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与《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调整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关联董事。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6.46亿元的募集资金,分次逐步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并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相关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关联董事。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6亿元(含本数)。同时,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关联董事。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07.2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I10844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关联董事。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董事会拟于2026年10月13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关联董事。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另行披露,具体事项详见后续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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