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扬电子(30138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389 证券简称:隆扬电子 公告编号:2026-050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2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2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京威路99号1楼大会议室。 5、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傅青炫。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4人,代表股份196,43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01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95,78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7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2人,代表股份65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2人,代表股份65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2人,代表股份65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1%。 9、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庞磊、彭敏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9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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