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软件(00206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6-037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2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2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科技二路23号远光智能产业园会议室。 5、主持人:董事长石瑞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78名,代表股份591,319,5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707%。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名,代表股份200,697,8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77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68名,代表股份390,621,7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930%。 (3)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72名,代表股份29,266,0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79%。 8、根据《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9月1日披露了《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公司股东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征集人,就提案2.00《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本次征集表决权共收到2名有效股东授权征集人行使表决权的文件,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共13,000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征集人已按照其已披露的表决意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中的指示内容代为行使股东权利。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征集表决权的相关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九届董事候选人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结果如下:
2、第1项、第2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4名。石瑞杰先生、龚政先生、任晓霞女士、秦秀芬女士、赵开强先生、刁进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赵合喜先生、赵桂林先生、卿小权先生、宋恒杰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公司第三届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向万红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林晓春、洪玉珍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3、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9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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