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股份(000676):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会议召开情况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21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微信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9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长肖欢先生于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就紧急召开的原因作出了说明。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参会董事7名,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肖欢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经营业绩,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公司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3,779.37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其中首次授予3,130.2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2.8234%;预留649.17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7.176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因董事长肖欢先生、董事刘韡先生、职工代表董事张婷女士拟参加本次激励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因董事长肖欢先生、董事刘韡先生、职工代表董事张婷女士拟参加本次激励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相关文件; (4)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5)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6)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7)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8)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9)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1)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2)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因董事长肖欢先生、董事刘韡先生、职工代表董事张婷女士拟参加本次激励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拟定于2026年10月14日(周三)下午14:30,在北京市西城区西 绒线胡同51号霱公府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8日(周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5)。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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