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磁业(30114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时间:2026年09月22日 22:02:19 中财网
原标题:中科磁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23日;
3、公示途径:公司内部公示栏公示;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反馈电话、邮件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除1名激励对象因在公示期内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外,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情况。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除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外,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及激励对象条件。

2、除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外,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在职的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包括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除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外,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9月23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