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丹科技(300829):股东、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
证券代码:300829 证券简称:金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2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股东史永祯、财务总监陈飞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其中,股东史永祯、财务总监陈飞因自身资金需求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10月14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9.00万股、93.00万股,分别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61%、0.41%(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0.62%、0.42%)。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史永祯、财务总监陈飞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获悉截至2026年9月21日,前述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上表中的“占总股本比例”及“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分别按照目前总股本数及剔除回购专户股份 后总股本数计算,同下表。其中,公司目前总股本为227,275,107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3,728,980股。 (3)表格明细数与合计数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同下表。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股东史永祯、财务总监陈飞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股东史永祯、财务总监陈飞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具体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减持股份数量在其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及承诺的情形。 3.股东史永祯、财务总监陈飞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史永祯、财务总监陈飞分别出具的《关于所持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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