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科技(00233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6年09月22日 19:51:53 中财网
原标题:皖通科技: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nhuiWantongTechnologyCo.,Ltd.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保荐人(主承销商)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3幢1单元5-5
二零二六年九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75,418,994股
2、发行价格:5.50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414,804,467.00元
4、募集资金净额:409,090,932.72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75,418,994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6年9月29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涛先生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将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30%,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交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1
特别提示.......................................................................................................................2
....................................................................................2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2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2
四、股权结构情况................................................................................................2
目 录...........................................................................................................................3
释 义...........................................................................................................................5
.............................................................................................8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9
一、发行类型和面值............................................................................................9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9三、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11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11
..................................................................................11五、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六、募集资金到位及验资情况..........................................................................11
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12八、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12
九、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12
十、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16十一、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17第三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18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18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18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18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18
第四节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19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19二、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19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20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21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21
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分析.......................................................................................23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23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4
第六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28一、保荐人(主承销商)..................................................................................28
二、发行人律师..................................................................................................28
三、审计及验资机构..........................................................................................28
第七节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29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29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29...............................................................................................30第八节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节备查文件.......................................................................................................31
一、备查文件......................................................................................................31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31
释 义
在本文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注: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2026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调减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的相关议案。

2026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2025 2025
整公司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再次将本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减。

2026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将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由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变更为发行期首日。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6年6月2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6年8月7日,公司公告了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26号)文同意注册(注册生效日为2026年7月30日)。

(三)发行过程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林证券于2026年8月21日向本次发行对象西藏腾云、景源荟智发出《缴款通知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9月1日出具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6)第00000153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6年8月25日12:00时止,华林证券累计收到皖通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414,804,467.00元。

2026 8 26
年 月 日,华林证券将上述认购资金扣除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发
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9月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6)第00000154号)。

根据该报告,截至2026年8月26日止,发行人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5,418,994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14,804,467.00元,扣除各项5,713,534.28
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9,090,932.72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75,418,994.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333,671,938.72元。

三、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75,418,994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西藏腾云、景源荟智,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认购人认购数量(股)
西藏腾云64,264,762
景源荟智11,154,232
75,418,994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为5.5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2026年8月24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五、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4,804,467.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713,534.2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9,090,932.72元,将全部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六、募集资金到位及验资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9月1日出具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6)第00000153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6年8月25日12:00时止,华林证券累计收到皖通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414,804,467.00元。

2026年8月26日,华林证券将上述认购资金扣除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9月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6)第00000154号)。

根据该报告,截至2026年8月26日止,发行人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5,418,994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14,804,467.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713,534.2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9,090,932.72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75,418,994.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333,671,938.72元。

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设立情况
按照《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名称专户账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 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支行10291000002867936
(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根据相关规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前述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八、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26年9月1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登记业务,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九、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西藏腾云

西藏腾云的股权结构如下:

注册资本(万元)
200,000.00
200,000.00
发行人控股股东西藏景源持有西藏腾云100%股权,黄涛先生是西藏腾云的实际控制人。

2、景源荟智

景源荟智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元)
100.00
15,000.00
15,000.00
30,100.00
发行人控股股东西藏景源担任景源荟智的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景源荟智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日常经营管理,黄涛先生是景源荟智的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西藏腾云、景源荟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涛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由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在股东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时,关联股东对相关议案也已回避表决。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本上市公告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发行对象西藏腾云、景源荟智未与公司发生过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西藏腾云、景源荟智作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以其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程序。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B)、自然人专业投资者(C)、认定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D)及认定自然人专业投资者(E)5个类别;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C1(保守型)、C2(谨慎型)、C3级(稳健型)、C4级(积极型)、C5级(激进型)5个等级。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R4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风险等级为C4及以上的投资者可参与认购。主承销商已对本次发行对象西藏腾云、景源荟智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西藏腾云、景源荟智分别属于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B类)、普通投资者(C4级),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六)发行对象反洗钱核查情况
主承销商已对认购对象提供的反洗钱资料进行了核查,西藏腾云、景源荟智符合且承诺遵守国家反洗钱相关规定。

(七)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西藏腾云、景源荟智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情形。皖通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亦未以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根据《关于认购皖通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金来源的承诺函》,西藏腾云、景源荟智已承诺:
1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情形;
2、不存在代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违规持股情形;
3、不存在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4、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用于认购皖通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也不存在因资金来源问题可能导致本公司/本企业/本人认购的皖通科技股票存在权属争议的情形,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的情形;
5、不存在皖通科技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十、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1、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认购方式、发行股份限售期、募集资金情况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已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要求,也符合《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外部审批程序。

3、本次发行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本次发行的定价及配售过程、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本次发行对象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私募备案程序。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风险等级相匹配。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亦未以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及发行结果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一、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的批准和授权,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二)本次发行的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本次发行的结果合法、有效;
(三)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6年9月1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登记业务,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证券代码:002331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36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 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6年9月29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景源和实际控制人黄涛先生已承诺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18
之日起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第四节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增加75,418,994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仍然为黄涛先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
24,926,8585.82%75,418,994100,345,852
403,482,89194.18%0403,482,891
428,409,749100.00%75,418,994503,828,743
二、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
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境内一般法人21.01%
福建广聚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境内一般法人4.76%
易增辉境内自然人3.35%
刘含境内自然人3.14%
王亚东境内自然人2.14%
南方银谷境内一般法人1.60%
海南香元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香元梅花6号量 子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等1.34%
陈文健境内自然人1.02%
福建省未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未然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0基金、理财产品等0.98%
陈翔炜境内自然人0.93%
40.27%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持股情况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
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境内一般法人17.87%
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一般法人12.75%
福建广聚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境内一般法人4.05%
易增辉境内自然人2.85%
刘含境内自然人2.67%
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境内一般法人2.21%
王亚东境内自然人1.82%
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境内一般法人1.36%
海南香元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香元梅花 号量子 6 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 等1.14%
陈文健境内自然人0.87%
47.59%  
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最终以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其持股数量没有发生变化,但持股比例因新股发行被稀释,具体情况如下:

职务本次发行前(截止 2026年6月30日) 本次认购 股份数 (股)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 例   
    持股数量 (股)
董事长、总经理4,000,0000.93%-4,000,000.00
董事、财务负责 人500,0000.12%-500,000.00
职工代表董事500,0000.12%-500,000.00
副总经理539,0600.13%-539,060.00
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500,0000.12%-500,000.00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元/股)  
2026年1-6月/ 2026年6月末2025年度/ 2025年末2026年1-6月/ 2026年6月末
-0.1537-0.7606-0.1307
3.29893.40383.6170
注1: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当期末总股本;发行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当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当期末总股本;注2: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当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增加75,418,994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黄涛先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负债总额不变,资产负债率水平有所下降,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缓解资金压力,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对公司现有业务的整合,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公司将继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西藏腾云、景源荟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涛先生控制的企业,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会因本次发行新增关联交易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新增同业竞争情形。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发行人2023年的财务报告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10212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发行人2024年、2025年的财务报告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25)第015103号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05035号审计报告,对发行人财务报告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2026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6/6/302025/12/312024/12/31
295,588.90313,462.15309,088.69
142,796.71155,674.41124,423.84
152,792.19157,787.74184,664.84
11,456.5511,957.0313,012.65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44,425.22134,304.30121,152.81
37,910.60117,913.7790,308.58
-7,188.47-30,406.334,127.17
-7,214.10-30,466.595,289.13
-7,084.85-33,337.414,880.99
-6,584.37-32,588.573,691.65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14,543.98-6,974.3611,218.41
-10,993.20-1,140.178,502.75
10,470.378,731.982,743.48
-15,165.51472.5822,433.97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26年1-6 月/2026年6 月30日2025年度 /2025年12 月31日2024年度 /2024年12 月31日
1.731.732.03
1.601.571.76
48.31%49.66%40.26%
37.70%38.21%28.97%
0.421.291.31
1.723.972.43
3.573.684.50
-0.34-0.1630.273
-0.350.0140.547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总股本;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总股本;
每股净现金流量=净现金流量/总股本。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
245,853.5283.17267,895.3085.46250,639.7481.09229,790.04
49,735.3816.8345,566.8514.5458,448.9518.9159,593.69
295,588.90100.00313,462.15100.00309,088.69100.00289,383.7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289,383.73万元、309,088.69万元、313,462.15万元和295,588.90万元,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79.41%、81.09%、85.46%和83.17%,占比较高。报告期内,资产规模呈逐年增长趋势,资产结构相对稳定。

(二)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
141,985.2499.43154,763.8499.42123,249.1099.0698,990.83
811.470.57910.570.581,174.740.9410,362.88
142,796.71100.00155,674.41100.00124,423.84100.00109,353.7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09,353.72万元、124,423.84万元、155,674.41万元和142,796.71万元,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90.52%、99.06%、99.42%和99.43%,占比较高。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2026/6/302025/12/312024/12/31
1.731.732.03
1.601.571.76
48.31%49.66%40.26%
37.70%38.21%28.97%
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14,543.98-6,974.3611,218.41
注:上表中相关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1、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2.32、2.03、1.73和1.73,速动比率分别为1.91、1.76、1.57和1.60,报告期内公司两项指标呈现降低的趋势,主要原因为,一方面,2025年公司收入规模增长,因部分机关单位客户受财政资金紧张影响,回款周期延长,导致偿债能力有所弱化;另一方面,随着收入规模增长,采购金额相应增加,公司通过增加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并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部分货款,上述情形弱化了偿债指标。

2、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7.79%、40.26%、49.66%和48.31%,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7.38%、28.97%、38.21%和37.70%,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水平持续升高,主要系公司负债规模增速大于资产规模增速:一方面,公司子公司华通力盛2025年经营状况出现较大下滑,公司对其剩余商誉账面价值全额计提减值损失,导致资产总额相应下降;另一方面,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原材料采购及项目占用资金增加,公司相应增加了银行借款、应付票据等负债,导致公司杠杆水平提高。

3、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355.96万元、11,218.41万元、-6,974.36万元和-14,543.98万元。2024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上升24,574.37万元,主要系本年度母公司和华东电子多个项目顺利完成验收并及时回款,同时公司增加了银行承兑汇票的使用,优化了经营性现金流量情况。

2025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974.36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8,192.77万元,主要系:(1)2025年公司收入规模增长,实施项目数量增多,采购金额扩大;同时,受铜芯线缆、存储产品等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发行人备货更加主动,共同导致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28,532.96万元。(2)因部分机关单位客户受财政资金紧张影响,导致回款周期延长,2025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2024年度仅增加11,106.24万元,增长幅度不及预期。

(四)资产运营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运营能力相关指标如下表所示:

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0.421.291.31
1.723.972.43
上表中相关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为1.28次、1.31次、1.29次和0.42次,报告期前三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保持相对稳定,2026年1-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主要系收入季节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为1.89次、2.43次、3.97次和1.72次,报告期前三年存货周转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全面开展业务结构优化和内部管理整顿,强化项目现场运营管理,存货管理效率持续优化,资产运营能力稳步增强,2026年1-6月存货周转率较低主要系收入季节性影响。

(五)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44,425.22134,304.30121,152.81
-7,188.47-30,406.334,127.17
-7,214.10-30,466.595,289.13
-6,584.37-32,588.573,691.65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01,319.47万元、121,152.81万元、134,304.30万元和44,425.2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稳中有增。公司2024年度扭亏为盈;受毛利率下滑、商誉减值计提、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叠加当期股权激励摊销的影响,2025年度公司利润大幅亏损。

第六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发行人律师

三、审计及验资机构

第七节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华林证券签署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保荐协议》《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承销协议》。

华林证券作为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已指派黄盼盼、周刚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黄盼盼,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海程邦达(603836)IPO、华东重机(002685)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黄盼盼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周刚,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安井食品(603345)IPO、安井食品(603345)公开发行可转债金财互联(002530)重大资产重组、新宁物流(300013)重大资产重组/收购人财务顾问、天津松江(600225)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周刚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交所上市的条件华林证券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八节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时,发行人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

第九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2、上市申请书;
3、保荐协议、承销协议;
4、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5、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6、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7、保荐人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9、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10、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1、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上市公司: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
电话:0551-62969206;传真:0551-62969207
联系人:杨敬梅
查询时间:股票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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