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科技(000930):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2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9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2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2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2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2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86人,代表股份数1,055,329,4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469%。 6.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报到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2人,代表股份数1,035,233,2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644%。 7.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84人,代表股份20,096,1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5%。 8.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84人,代表股份20,096,1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5%。 9.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尹现波、叶磊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2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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