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 泊 尔(00203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时间:2026年09月22日 19:44:40 中财网
原标题:苏 泊 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了2026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成员3名,实际参与表决成员3名。本次会议由召集人ZhenHUANG女士召集。经与会成员认真审议,会议全票表决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三项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一、关于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于2026年9月22日授予57名激励对象共计104.30万份股票期权。

二、关于 2024、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绩效考核均合格且符合公司及所在业务单元业绩考核指标等其他行权条件,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注销股票期权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同意公司根据2024及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股票期权。公司本次关于股票期权注销的程序符合公司2024及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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