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宇信通(30096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965 证券简称:恒宇信通 公告编号:2026-041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9月18日通过邮件和专人寄送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6年9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刘永丽女士、刘锋建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琉滨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资金安排,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为1年。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就上述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的每笔信贷业务等再行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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